琼瑶阿姨很生气,4月上旬开播的古装连续剧《宫锁连城》让她觉得与21年前根据她著作拍摄的电视剧《梅花三弄之梅花烙》情节雷同,一封公开信激起千层浪。台湾《旺报》今日发表短评说,大陆网络舆论一面倒支持琼瑶,两岸道德感一致,这是好现象,此事件也说明,两岸协议实在有必要。
全文摘编如下:
作家琼瑶的小说《梅花烙》被大陆电视剧制作人于正“抄袭”,气得她发微博向大陆广电官员陈情。大陆网络舆论一面倒支持琼瑶,但在司法实务上,却又发现很难告得倒于正。此事在法律上难处理,却体现出两岸道德感趋于一致。
平心而论,于正新戏《宫锁连城》里头,“偷龙转凤”的桥段、背景设定在清朝宫廷等情节,跟《梅花烙》没什么差别。但“偷龙转凤”的桥段,跟谣传乾隆皇帝并非雍正亲生子,而是大臣陈世倌之子这一段,也很相像。所以琼瑶主张于正是“抄袭”,涉及侵权,于正却可以辩称仅是“模仿”。
重点在于,于正没有诚意道歉,而且此人过去的纪录太差、形象不佳,光是网友找出来的旧戏,林林总总抄了琼瑶好多次,还有于正聘过的编剧也跳出来作证。
戏剧改编,在法律上很难界定是“抄袭”,但在道德上却不见容于社会。大陆网友一边倒挺琼瑶,显见大家的道德标准渐趋一致,这是好现象。
若琼瑶坚持要主张权利,司法不失为一途径,一则两岸都有《著作权法》,对坊间所谓“抄袭”、“模仿”等“改作权”,都有规定;二则两岸相互承认对岸一般民事判决。至于在哪里起诉,依“以原告就被告”原则,琼瑶还是向大陆法院起诉为宜。
依大陆司法实务,著作权人大多把著作权信托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主张权利。两岸2010年签署《智能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相互保护著作权,像是协议第六点便有建立作品认证制度规定,就是要预防山寨作品泛滥,如果循此管道奏效,也可以证明两岸协议实在有必要。
[责任编辑: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