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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以房养老”政策犹如画饼充饥

2013年03月08日 11:07: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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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当局“内政部”已自3月1日起5年为期,试办“以房养老”制。台湾《新生报》今日发表社论文章指出,此福利政策不切实际,对孤苦无依老人犹如画饼充饥,甚至有占老人便宜之嫌,实在令人不解与意外。福利政策应考虑其普及与实用性,不宜过度理想化。

  社论摘编如下:

  经过漫长时间讨论,台当局“内政部”已自3月1日起5年为期,试办“以房养老”制。历经主办部门邀集相关人士反复讨论后,推出的此一新福利政策,竟然如此不切实际,对孤苦无依老人犹如画饼充饥,甚至有占老人便宜之嫌,实在令人不解与意外。 

  让我们先看看“以房养老”相关资格规定,即可知其中矛盾与不合情理处;“试办对象全台为100名,年满65岁以上长者,拥有住宅但缺现金过日子,无法定继承人,也没领当局相关津贴者均可提出申请。”综观上述规定,我们必须指出即使试办期,100名额也属杯水车薪,每一县市分配到的仅只有个位数。何况试办期长达5年,无论制度成败,对帮助财力困难的老人,可说只能望梅止渴。 

  余下的限制更充满矛盾与不合常情,首先拥有自有住宅的65岁以上长者,如果缺乏现金尽可将房屋出售,得款500万(新台币,下同)以上,可以提高生活品质悠闲度日。设若将房屋抵押给相关部门,每月只能领取1万余元生活费,以当前物价指数言,也只能清贫过日子。何况一旦死亡,房子就归当局或银行所有。就有老人表示,假如参加“以房养老”制,3个月后即过世,已领到的钱不过4万余元而已,价值500万元的房屋即形同“充公”,对孤苦老人来说不仅不公平且不合理。纵使以平均寿命言,自65岁起算至75岁不过10年,1年平均可领生活费15万余元(妇女更低),10年不过150万元,当局或承办银行却可取得价值500万元的房屋,美其名谓照顾老人,实则却形成对老人的另一种剥削。根据推算,65岁加入“以房养老”,要活到90岁才可能领回与房屋等值的生活费。不要说“人生七十古来稀”,即便现代医学发达,寿命延长也有限。虽然“内政部”已考虑通膨问题,但年增率只有1%,根本无济于事。 

  一个矛盾现象恰于最近出现:不少建商看好商机,纷纷抢攻银发住宅市场。根据房仲业者表示,约有6成退休族想“买房养房”,因此建商准备在环境好的地段,以有无障碍设备,甚至提供医疗服务为号召,来吸引银发族入住。由这一趋势可知退休老人还是希望拥有自己的房屋。“以房养老”虽标榜老人仍可住在原有房子内,但自产权质押之日起,已无自由处分权。若老人要结婚,都可能终止契约。 

  “以房养老”与“买新房养老”的共同点在于“老者有其屋”,差异处在于前者对象为孤苦无依老人,后者对象更广泛且生活条件较好的人。一如前述,“以房养老”既以照顾无依老人为着眼点,老人自领金额就不应如此偏低。譬如老人不动产现值700万元,且领不过1万9千300元(女性只有1万6千800元),仅仅只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准而已。而且“以房养老”尚涉及鉴价问题,乡村都市、南部北部标准不一,如何公平鉴价也会引起争议。因此“买新屋养老”较积极,另者问题就太多了。 

  若试办时期为5年,且只有100户名额,不知何时才能普遍及于孤苦老人。又若问题重重,又有几个老人敢去申办?福利政策应考虑其普及与实用性,不宜过度理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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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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