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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反思雪山隧道事故:安全须强化

2012年05月09日 09:12: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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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台媒报道,台湾雪山隧道5月7日发生通车6年来最严重的火烧车事故,2人烧死、31人被浓烟呛伤。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发表社论指出,经过此次惨重的教训,证明必须对安全措施作更进一步的强化,才能保障所有行车人的安全。

  社论摘编如下:

  通车才6年的雪山隧道7日发生严重的火烧车意外,酿成2死、30余人轻重伤的不幸事故,原本就被认为颇有安全疑虑的雪隧,经过此次惨重的教训,证明必须对安全措施作更进一步的强化,才能保障所有行车人的安全。

  全长12.9公里的雪隧,是全球第5、亚洲第2长的隧道,这么长的隧道,一旦发生火灾,高温及浓烟可能让整条隧道都宛如封闭火场,导致乘客逃生困难。全球各地公路隧道发生火灾而造成伤亡的情形时有所闻,1999年欧洲意大利与法国之间的“白朗峰隧道”因一辆卡车起火,35辆车被大火波及,共有39人被火烧死或被浓烟呛死。而雪隧通车至今,已发生了9起火烧车事件,这次更出了人命,其中暴露出来的许多安全问题,必须尽快亡羊补牢。

  第一项是速限问题。雪山隧道通车之后,往来宜兰台北更加方便,旅客也明显增多,假日车辆尤其川流不息。由于车多导致的塞车引发怨言,雪隧的速限于是一路往上调,从一开始的时速70公里,逐渐调高到雪隧的“设计速限”90公里,再外加开放10公里的“宽限值”,也就是说,民众可以用逼近100公里的时速行驶。这使每小时可通行的交通量,提高到2600至2800辆,提升疏运效率纾缓塞车问题。

  但当时学界就有反对声音指出,在实际“执法”上,可能是要到102或103公里才开单,其实时速已超过雪隧的设计速限。而许多常走雪隧的驾驶人表示,经常看到隧道中有人飙破100,却不见照相取缔。

  第二个问题是车距。这次车祸的发生,是因为一辆厢型车爆胎后减速,导致后方车辆发生追撞,一辆小货车被首都客运猛烈追撞,引发大火,车上的夫妇两人都被烧成焦尸。当时这些车辆是否车速过快,目前尚无法确认,但至少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是绝对的事实,否则也不至于应变不及发生追撞。

  按照规定,车辆行驶于雪隧应与前车保持至少50米的距离,但其实很多驾驶根本无视于规定,跟车跟得紧紧的。或者有些驾驶开得太慢,后方驾驶一急就跟得紧,也导致距离无法拉开。

  被放宽得过高的速限,加上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再加上密闭超长隧道,等于危险性乘以3倍。一旦前面有状况,很容易就出车祸,而偏偏在隧道里一有车祸,严重性可能更为加剧,伤害更加惨重。

  第三项是逃生避难问题。这次事故的两名死者都是直接死于追撞车祸,其它乘客都幸运逃出,只是有些人受到了撞击或呛伤。但据乘客指出,在逃生过程非常混乱,听不到避难指示广播,慌张中找不到避难的人行横坑;而逃生门因为开门后卡住未能自动关上,以至于浓烟也跟着蹿入。浓烟的杀伤力甚至超过火焰,逃生门必须尽快改善,使其能在任何状况下都能有效阻隔浓烟,才能让避难者得到保护。

  其实,这次雪隧排除浓烟只花了37分钟,效果算是不错。而除了车祸死者外没有其它人丧生,也是不幸中的大幸。如果能针对这次事件暴露出来的许多安全漏洞进行加强,应该能让用路人得到更多保障。

  但是,才刚有人质疑雪隧提高速限的问题,马上就有人大表不以为然。的确,就是因为雪隧提供了太多便利,以至于塞车问题始终无解,交通流量太大无法消化,才导致地方强烈要求提高速限。

  虽然如此,这次的事故告诉我们,安全才是回家的唯一道路。尤其雪隧的危险性高于一般道路,一旦发生事故,会置整个隧道的车辆与乘客于险境,为了公众的安全,不能不把规则订得更严谨。因此,雪隧的速限应该予以降低,加强取缔慢速或违规变换车道,并尽速研拟车辆摄影和侦测系统,严格要求保持行车距离。

  安全无价,不管早回家还是晚回家,能够平平安安出游,安安全全回家,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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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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