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教改的“繁星计划”是以近三年未曾有学生进入所谓“明星大学”的高中为对象,给予这些学校一两个名额,让学校来选择其优秀的学生进入明星大学,以弥补城乡差距。
台湾《联合报》今日发表评论说,“繁星计划”今年才刚开跑,成效未及评估,却已决定明年扩大,将有廿五所大学加入。这些学校大部分位于较偏远的地方,有较高比例的弱势学生;为保障偏远地区之弱势学生,此计划之精神值得肯定,然笔者要提醒切勿躁进,否则又将堕入过去教改的失败经验:设计立意良善,考虑不够周延,成果不如预期。
文章说,问题是,这对学校的教学质量、升学状况及弱势家庭,会因此而改善吗?此外,学校选择的“优秀学生”是不是具有弱势背景?学校在运用“繁星”名额时,是否会在校内产生恶性竞争,或甚至成为特权的运用?这些都是实施繁星计划时必须留意的副作用。
评论表示,从台大学生来源的统计中可知,二十年来建中与北一女两校学生就占了台大新生名额的三成,有时候还高达四成以上,而前十名的明星高中长年来也差不多占了新生的七成;这是最常被拿来说明“城乡差距”的例子。可是,如果我们仔细观察这些学生的原籍,例如就读的小学与国中,会发现有相当比例学生并不是台北人!
这说明,迁移因素加深了“城乡差距”。简言之,是基于人们向上流动的欲望,希望子女成龙成凤,产生了学籍或居住的流动;尤其是成绩好或家庭环境较佳者,即有较高机会流向“明星校区”。这是民主社会的常态,既不是问题、也无法禁止!因此,决策者宜跳出以升学率作为主要指标的思维,想想如何发挥地方特色,让人们不至于为了孩子的升学进行不必要的迁移!
其实人们普遍存在着城乡差距的迷思,通常以升学率高低或进入明星大学的比例为“优劣”的判准,而认为乡比城差;如果以成长环境、空气质量、活动空间、甚至硬设备与学生人数之比例,乡未必较差!再者,学子智力不会因为生长在乡或城而有差异,那么解释升学表现的差异,通常关注的因素即为学校、家庭与同侪。那么,我们要问,这些因素是表现“差”还是表现“不同”,才导致升学表现不如都市的孩子呢?
那么,“繁星计划”能够在这些因素中,产生何种修补的功能?既然教育改革强调多元指标,何不去找寻并进而发挥地方特色,作为进入明星学校的条件?不只是让天上的星星多一点,我们更希望找到不同特色的星星,不是吗?
最后,如果大学教授结构不是“繁星”,在选才想法类似的情况下,又如何能发觉藏在阴暗角落的明日之星? (作者 薛承泰 台大社会学系教授)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