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有舆论认为,2016年可能会是台湾“电子支付”元年,台湾能否在电子商务领域向前迈出一大步,关键还得看能否克服保守自闭的心态。
作者:唐黎
年初,一篇《上帝大概是把台湾给遗忘了吧》的帖子在各大社交媒体广为流传,文中列举了网络生活给大陆人带来的便利以及台湾网络服务的落后。
其中有这样一个例子——如果把同为公司小老板的一个台湾人和一个大陆人关进房子里一个月,大陆人的工作、生活、生意没受任何影响,一切都运转得有条不紊,而这个台湾人,早已饿死在房子里了。
因为这个大陆小老板的任何业务都可以通过一部智能手机来完成,但台湾人的手机,却只能看看八卦新闻,然后上上非死不可(FACEBOOK),然后逛逛批踢踢(PTT,一种电子布告栏系统),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于是,作者感叹回到台湾,真的有回到“原始社会”的感觉,真的很夸张耶!
其实这样的状况也并非只是网络的夸张渲染,台湾地区的管理者也意识到了两岸在网络商业,特别是由此引申出来的网络支付、移动支付等方面的差距。
今年1月初,岛内举行选举辩论,宋楚瑜就抨击台湾的第三方支付落后大陆十多年;台北市长柯文哲也曾经表示,电子商务方面,台北还远落后于大陆,要赶紧急起直追;“金管会主委”曾铭宗也在网络上呼吁:大陆的电子支付已经在天上飞了,台湾还在地上爬。
各方面的反映,不仅让人产生了疑惑:为什么一向颇以科技业为豪的台湾,却在创新支付服务方面慢了许多?为什么时尚前卫的台妹们不愿意试试新的支付方式?
- 主 观 上 不 愿 用 -
消费者的习惯是需要养成的,而一旦养成也是很难改变的,因此,电子商务、电子支付等新型商业模式更容易在新兴市场获得成功。举个例子。正是因为我们没有经历过支票时代,所以使得银行卡能够短时间内获得巨大发展,而不是像一些有腔调的美国人那样,对手写支票的优雅感觉始终念兹在兹;正是因为我们对于SHOPPING MALL的购物体验与文化不如西方那样长久,很多地方甚至还没有见识过真正意义上的SHOPPING MALL,就已经被网店所攻陷,所以我们相较于其他地区的消费者更容易接受网络购物。
同理可证,台湾在创新支付领域的落后与原有消费习惯的固化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一方面,台湾的信用卡有着较好的发展基础和积淀,目前人均2-3张信用卡,其长时间培养的支付习惯和消费文化短时间仍然具有惯性,这在客观上为其他创新支付方式的切入造成了阻碍。特别是悠游卡(通用于大台北地区的非接触式交通电子票证系统,由台北智慧卡票证公司发行,类似香港的八达通、JR东日本的Suica卡等)的广泛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其他创新支付方式的替代。
另一方面,台湾零售实体店的高度发达压缩了网上商城的发展空间,进而降低了网上支付的内在需求。从数量上看,遍布大街小巷,超过一万家的便利店满足了台湾人从日用品购买、水电煤缴费、邮件投递、网上购物的所有支付需求,让人们感受不到O2O痛点,降低了电子支付的需求。而且由于租金便宜,使得小店众多,特色各异,更能精准服务特定客群,具有网上交易所不具备的个性化优势。
以台北最著名的士林夜市为例,一家两层的店面一个月租金大概4万人民币,一个摊位的租金也就几千块,这些较低的成本与互联网上开店的成本其实已经相差无几,网上商城的空间逐步压缩。
从质量上看,台湾一直以来以服务业见长,其实体店的服务往往有比线上购物更好的体验,甚至是享受。
本人有过一次难忘的体验——在台北的微风广场买鞋子,试3个款式每个款式都是试三个尺码,穿着如空姐一般的服务员,一口一个林志玲似的“先森~~~”,而且每次都是蹲下帮我试,还帮我系鞋带,每次试完不忘说声“抱歉、感恩”搞得自己很是不好意思,这种购物体验是网络购物不能比拟的,也是大家更愿意线下支付的原因之一。
- 客 观 上 没 得 用 -
一般认为,台湾有着快捷的网速、大量优秀的人才以及最好的硬件设施,为什么没有富有创新性的支付产品出现。台湾科技业人士也在抱怨,在台湾排名前二十的APP手机应用中,没有一个是台湾本土制造的,这其中的原因值得好好琢磨。
从整个市场来看,有限的市场规模使得平台的规模效应不能体现。支付产业的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平台化、双边化、规模化,台湾2300万人的市场规模不足以使得支付平台的规模效应实现最大化,从而提高了支付平台运营的成本,其结果就是补贴、免费等互联网时代用于培育市场的各种措施难以推行,而且降低了市场提供足够多支付服务的动力。
从市场参与主体来看,产业链上缺乏如中国银联一样的整合者和整体权益的维护者,使得产业发展缺乏核心推动力量。支付产业的运营具有参与方多、产业链长、协调难度大的特点,有赖于整合者进行推动,但台湾地区缺乏像中国银联一样的卡组织进行整合,使得上下游的整合不够完整、硬件设施不够普及,创新支付发展一直都以“雷声大、雨点小”收场。
特别是前几日Apple Pay登台引发了多方面的争论,使得登台日期一拖再拖,拖到最后甚至VISA跳出来解释回应有关监管争议,根本原因同样是由于担心“Apple Pay的TSP多设在境外,整个交易过程要绕道境外,一旦消费者个资外泄,将难以处理及追偿,且相关交易明细皆握在境外TSP业者之手,税捐单位难以取得交易资料,课税上恐无法公平处理”。这一段官方话语很绕,直白一点翻译就是——台湾没有一个强大的银行卡转接清算组织,使得交易依赖于他人,但是又不能完全信任他人,所以只好自己纠结。
- 监 管 上 限 制 用 -
推动主体不确定,使得创新支付的起步阶段一波三折。在台湾第三方支付平台属于金融项目,只能由银行运营,但是银行更愿意用户使用信用卡,而不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因此,就形成了想做第三方支付的公司没资质、有资质的银行不想做的局面。
2015年,台湾《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经过多方博弈讨论后终于实施,同年“金管会”发出6张电子支付机构许可证。台湾有了自己的电子支付,被认为是打通了第三方支付的“任督二脉”。然而新条例限制重重,比如买卖双方必须是同一家电子支付机构的会员,比如储值需用现金,不能刷卡或从银行转到虚拟账号,使得体验不佳,网上购物不可以一气呵成。
深入来看,监管上的限制实际上与台湾岛内日益趋向保守自闭的社会心态有直接关系。在日益民粹的大氛围下,台湾有关部门往往在规划法条时就以防弊为优先,无视现代服务业超越创新的客观需求。而大陆创新支付的突飞猛进,与大陆坚持改革开放的社会氛围分不开,而台湾社会却没有如此环境配合,因此只能坐视电子商务与支付业发展的日渐落伍。
总之,无论是主观上的不愿用,还是客观上的没有得用,亦或是法律上的限制用,说到底,这其实是台湾保守的投资和创业氛围使然。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台湾依赖代工实现了经济腾飞,造就了“钱淹脚目”的时代。与之相伴,岛内产生了一种保守心态,就是更愿意投资那些看得见摸的着的硬件项目,而对软件、移动互联网充满怀疑,投资热情并不积极。与大陆年轻创业者的心态相比,台湾的年轻人享受着父辈们经济成果,他们往往追求小确幸(小而确定的幸福),但凡说到创业,不是卖奶茶,就是炸鸡排,这样的氛围与上海地铁2号线唐镇站、陆家嘴站、静安寺站上下车那些左手抓个鸡蛋饼,右手拿个小米手机,张口闭口都是流量、变现、上市的大陆青年,真的是没法比……
嗯,今天聊到这儿,就酱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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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