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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台湾浩鼎案看岛内政商乱象

2016年03月30日 09:24: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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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中国时报》30日发表前“经建会主委”尹启铭的评论文章说,台湾浩鼎案如滚雪球般越变越大,是否涉及内线交易等多项法律,自有主管机关进行深入调查。前不久有周刊爆料,润泰集团旗下投资公司持有的浩鼎股票,曾经转卖给台湾“中研院长”翁启惠女儿翁郁琇。台湾《中国时报》30日发表评论说,除此,我们应该从更宽广的视野忧心台湾未来。

  从“生技新药产业发展条例”、宇昌案、浩鼎案一路走来,时间是最好的明矾,让我们可看到一些相同的关键人物穿梭在相同的目的,令人担心:不只是生技产业,甚至在即将执政的台湾新当局,已隐然形成一批新的利益共生集团。这个贪腐新共犯结构由政客、财团、学阀组成。政客玩法、围事,财团玩金钱游戏,学阀掌控科技之钥、发财之门,将他们箍成一体的是特殊人脉关系。

  贪腐集团进行的是藏污纳垢的密室活动,包括如何贪赃枉法、五鬼搬运等,其核心就是彼此利益交换,贯穿其间的则是一个“贪”字。依据“立法院前院长”王金平爆料,2007年通过的“生技新药条例”是由蔡英文、翁启惠、陈建仁等人私下将该条例草案交给他,请托他在“立院”加速推动。该条例有两项重点,其一是投资公司投资生技新药产业可以享受20%抵减营利事业所得税。我们有足够理由推论,此项超级优惠就是为蔡英文家族投资宇昌公司而设计。

  蔡英文一向高调反对为产业发展提供租税优惠,痛批是图利财团、大企业,并且反对为特定产业提供政策,却偷偷摸摸提出“生技新药条例”,利用王金平赶在“立院”休会前飞速通过,不就是为了宇昌公司成立在即配合自家事业投资!最可怜的是王金平和一堆“立委”,当了蔡英文的白手套犹不自知(或许早知道)。

  “生技新药条例”另一重点是排除“公务员服务法”限制,让台当局研究机构人员可以持有生技新药新创公司10%以上的股权及认股权证,并且可以担任创办人、董事或科技咨询委员。该等规定明摆着,就是为“中央研究院”,甚至是为“中研院长”翁启惠而量身订制。自此,功利主义堂而皇之走进台湾学术研究机构,科学家转型成为生意人。

  贪腐集团最不可饶恕之一是无视台当局研究机构人员拿的是公共薪水,研究经费花的是台当局预算,这些人员都是公务员,鼓励他们把研究成果技转给产业界,并不等同让他们直接下海当生意人;想当生意人赚钱发财,就应该离开研究单位、脱下公务员的外衣。可悲的是翁启惠,一心一意推动“生技新药条例”,以为有了这块免死金牌就可以科学家、生意人两栖,同时享有学者的光环和满满的财富,没想到竟还有“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等规定在旁边等着伺候他。

  就如台湾“中研院”澄清稿说的:“科学家的使命就是在追求真相,探索未知”,科学的目的在促进人类进步而不在一己之私,世人因此对能守得住清寒的学者给予崇高的尊敬。“中研院”第一任“院长”蔡元培过世后,欠下医疗费,后事费用全由王云五先生代筹;第三任“院长”胡适去世后,仅留下书籍、文稿,以及100多美元。前人操守风范,对照近期“中研院院长”是谈笑皆政客、往来尽富贾,只能借用描述美国白宫贪腐的电视剧《纸牌屋》的一句话:“即使你选上总统(获得学术桂冠),并不表示你可以进入上流社会。”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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