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9个月的两岸协商与台湾的“立法”程序,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终于在9月12日生效。台湾《经济日报》12日发表社论指出,随着ECFA文本的公开,岛内各界对ECFA的关注,从一开始的高度争议与激烈思辩,逐渐走向冷静与坦然。毕竟,ECFA绝大部分的条款,都是在为两岸制度化、正常化经贸关系的新局面,提供基础并建立框架。这个新局面的骨架已完成,随之而来的许多细节与层次仍待努力。
社论认为,推动这个新局面的核心机制,是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这个新组织。依据ECFA第11条,经合会的主要功能是进行达成ECFA目标所必须的磋商;这个目标,包含了双方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货品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建立保护投资机制及促进经济合作等。
除此之外,经合会的职能也包含监督及评估ECFA执行、通报重要经贸资讯,并在争端解决协议完成前,负责调处经贸争议。从字面解释,经合会的管辖极为概括广泛,几乎所有两岸经贸议题,都能解释为经合会的职掌范围。换言之,经合会可谓创造了一个两岸经贸互动的新平台。
社论说,我们认为经合会应加速成立。依据ECFA规定,货品、服务、投保与争端解决等四大协议,必须于生效后6个月内,即明年3月12日前开启谈判。尽管四大协未设完成期限,但特别是投资保护协议的洽签,非但台湾业者有需求,大陆官方也多次表达期盼,而经合会的成立势将影响其时程。投保协议有相当多原则性与技术问题,包含投资保护与陆资正常化的关系、投资人无歧视待遇确保,及投资仲裁的法院执行等,都有待协商议定。同时,社论亦期盼大陆能秉持着“维持协商动能重于协议内容完整”的认识,持续20年前金门协议搁置争议、追求双赢的精神,尽速成立经合会并推动投保协议,跨出迈入两岸经贸新局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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