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藐视法律 向民主泼了一大桶漆
日前,香港歌手何韵诗出席台北所谓“反送中”游行时,遭岛内统促党员当着记者面泼红漆袭击,意图明显要给她一点“颜色”,台湾自由作家赵兴鹏7日在台湾《中时电子报》发表评论表示,此举固然不对,不值学习,但泼漆事件随着民进党当局的后续处理态度,暴露出问题不只是“泼漆”,而是“处理泼漆”问题。
评论摘编如下:
何韵诗以观光为名,进入台湾从事游行示威,并不合法,不但不见台当局的“内政部”有任何动作,更糟的是在民众提出异议后,竟擦脂抹粉强说“不违法”,表示外国人在台湾合法停留、居留期间,从事请愿或合法之集会游行应予保障。
但这番谈话立即遭人打脸,何韵诗是加拿大籍,以观光为名,进入台湾从事违背台湾在2017年修订的“入出国及移民法”第27条:“外国人在台湾停留、居留期间,不得从事与申请停留、居留目的不符之活动或工作”及外国人停留期间从事与签证目的不符之活动,依第34条第5款之规定,应强制驱逐出境离台。
台当局“内政部”不知道这项法律?当然知道,它只是对外撒谎。不过,这还不算离奇,离奇的是“内政部”部长徐国勇的圆谎:“外国人在台湾参加合法的集会游行,这是‘国际公约’,目前只是要转化为台湾法律。何韵诗入境台湾时都有报备,这是经过报备,是合法的”,这已是践踏司法。
“国际公约”不是台湾的法律,更不是国际法,徐既说只是要转化为台湾法律,那在未转化前哪来的合法?如果“国际公约”可以当法律,还需台湾自己的法?还需国际法?如果不合法,报备即可为之,今后“行政院”均可以“报”为之,绕过法律,天下岂不大乱?
敢将还没转换成台湾法律的“国际公约”作为法律依据,据以施行,违法的事可报备,即不受法律约束,民进党真是将法院是民进党自己开的加以具体化。如果法律是两片嘴可任意解释,这是在葬送民主价值,挂着这两片嘴的人,就是把民主拉到刑场斩首的刽子手,这也难怪民进党“立委”陈明文掉在高铁的300万,司法查不下去!领导人专机走私一万多条香烟,司法更查不下去!高雄气爆事件,虽全案送司法单位还是查不下去!
泼漆问题容易处理,全交由司法单位依法办理,但民进党的藐视法律,不能长此以往,这是台湾岛内政治恶斗乱源,乱源不除,台湾永远停滞在政治恶斗之中,为了胜选,可以透过“报备”,违法变合法。因此,处理泼漆这件事延伸出来的问题,比泼漆本身问题还严重、值得检讨反思,蔡当局处理泼漆问题心态,可说是扎扎实实泼了台湾民主的基础法治一大桶漆,泼何韵诗漆固然不对,泼民主法治一桶漆就对?
[责任编辑: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