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妇联会的悲惨遭遇看民进党如何操弄“恶法”
这几天,台湾民进党人士联手强行阻扰管中闵接掌台大校长,由于侵犯校园自治原则,且手法粗暴蛮横,遭到各方有识之士挞伐。这周三,他们还盯着妇联会,看会员大会是否通过雷倩与“内政部”、党产会签署的备忘录,扬言周三不通过,将立即把妇联会认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冻结其资产。
台湾《中时电子报》28日发表资深媒体人陈国祥的评论文章指出,台当局“内政部”及党产会联手强逼妇联会签署备忘录,妇联会不但须捐出9成财产,还须在4个月内解散,甚至连之前捐助成立的公益基金会,台当局也要指派1/3的董事。在执政当局蓄意瓦解妇联会的图谋下,妇联会创立的宗旨与贡献惨遭污蔑,财产权被剥夺,转型的自主空间也因明文限定而遭限缩。一出丑恶的政治霸凌戏码正在民众眼前上演。
妇联会的悲惨境遇固然令人怨忿,但这绝不是单一个案。看看全面执政后的民进党当局,如何罔顾法理精神制订诸多“恶法”,如何违背“依法行政”原则滥用权力,如何鲸吞蚕食诸多社会团体和公法人组织,如何侵犯公共机构的专业自主权,即可看出台湾的民主法治正面临严重的冲击与逆转危机。
在辜严倬云主委被台当局撤换后,上阵救援的雷倩主委强调,现在的妇联会只能在台当局的“铁锤与木棒之间做选择”。然而,面对威权的霸凌,不该只能承受委屈,更应据理力争,寻求一切可能的合法途径谋求自我保护与转型。妇联会理该另谋他途,坚持既非政党的附随组织,更未持有不当党产,且从来就是正义的实践者,不接受执政当局假借“转型正义”之名进行政治性清算与强制性的行政契约。
台当局“内政部”一路凭恃不对等的地位,压迫妇联会签署不平等条约,如果按照既定的内容签署行政契约,就是认同台湾执政当局可以违法滥权侵犯人民团体的自主权利与资产,就是承认执政当局可以公然使用恐吓勒索手段逼迫人民团体屈从就范。
诚如辜严倬云“拒绝成为不正当转型的帮凶”的主张,妇联会若屈服,不仅割舍妇联会和4个相关基金会的自主权利,更创下人民团体舍弃自尊自主地位的恶例,将助长执政当局利用威迫手段剥夺社会或人民团体及公法人组织资产的气焰。
妇联会当然要转型,但必须严守民间团体的自主地位,不容台当局违法介入操控。然而,在行政协商备忘录中,不仅妇联会必须解散,未来台当局还可指派4个基金会1/3的董事成员。这是哪项法律授予的权力?这难道是号称“民主法治”的台湾应有的举措?
台湾执政当局近1年多来的诸多作为,已严重伤害台湾长期建立的自由民主法治制度,塑造了全面执政即全面追杀的政治肃杀氛围。妇联会绝不能与其做私相授受式的妥协与交易,一切须回到法治的康庄大道上,据法捍卫应有的权利,同时对于台当局任何逾越法律规范的侵权行为都循司法途径解决。
即使如《不当党产处理条例》和《促进转型正义条例》这般“恶法”,也未授与台当局任意认定及予取予夺的权力。
文章最后说,台湾妇联会应当相信法律的正义可以唤回,相信被颠倒的是非不会继续颠倒下去,相信民众不会任凭这头权力的猛兽糟蹋蹂躏台湾的民主法治;有此信心,就该坚决反对和执政当局签署屈辱性、自毁性的契约,而要义无反顾地寻求法律途径抗争到底,为妇联会,也为台湾民主法治的良性发展奋战到底!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