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生报》30日社论指出,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政见发表会于本月25日举行,而候选人的辩论会则于27日举行。两岸议题如预料的成为焦点,未来不管谁当选,也都无法回避两岸议题。如何维持两岸的和平稳定发展,以及如何继续让两岸关系继续朝制度化的方向发展,都是未来当选人必须严肃面对的课题。
这8年来的两岸关系,基本上已经通过包括ECFA在内的23个协议,使得经贸及其相关领域朝向制度化的方向发展。但是,在两岸教育交流领域的规范化协议却付之阙如。目前,从2011年以来,每年大陆赴台的教育专业人士都超过6万人,两岸双向的学位留学生近万人,而2014年的大陆赴台短期研修生(非学位生)高达2万7千人,这些庞大的教育交流数字告诉我们:两岸关系的发展,确实已经需要相关的规范化教育协议,来促进两岸教育交流朝更为制度化的方向发展。不过,目前两岸连最基本的招生制度规范都非常不完整,两岸都不准彼此公开正式的招生,因此,目前台湾的大学赴大陆招生,都是通过私下的方式进行。
根据相关的问卷调查显示,本地大学生,赴台陆生,赴陆的台生以及大学的两岸交流的行政人员,基本上并不反对签署两岸教育交流协议,甚至多数还倾向于签署两岸教育交流协议。在此,必须先强调,我们并不是主张要立即尽快协商签署两岸教育交流协议,而是希望未来的当选人,不只必须严肃面对这个议题,而且还应该有所准备。
不过,一谈到协商签署两岸教育交流的议题,首先必须要思考的是:这个协议到底是框架式还是具体项目规范式的。鉴于两岸教育交流已有实质的规模,并且已经存在许多具体的交流项目,两岸教育交流协议不能只是纯框架式的,纯框架式太过抽象原则性,对于规范并促进两岸教育交流,不会有实质的帮助;但鉴于两岸教育交流仍然继续发展中,具体项目五花八门,两岸教育交流协议也不能纯具体项目规范式,因为这种协议绝对涵盖不了所有的具体教育交流项目。综合这两方面的考虑,两岸教育交流协议必须是兼具框架及具体规范双重属性,以建立制度框架为底蕴,将已在进行,甚至已经具有高度共识的项目纳入协议之中,然后再以开放累进的方式逐渐增加协议项目。
基于以上的思考,未来的两岸教育交流协议,可以先将下列我们内部共识程度较高或已在实施的项目,列入被规范的范围内:一,教育展、学术研讨会、教育培训、教育会议与论坛;二,两岸教育人员及师生的往来便利;三,函授及远距教学;四,双联及境外专班;五,医疗保险、人身安全及急难救助;六,扩大高等教育学历的认可。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增列其他经双方共识之交流合作领域或项目。
两岸教育交流的核心重点在高等教育,因此,为了聚焦,我们可以把两岸教育交流协议锁定在高等教育上。我们希望,未来通过以上兼具框架及具体规范双重属性的两岸教育交流协议,可以让两岸教育交流朝更制度化的方向发展,两岸互利双赢,从而也提升台湾高等教育的体质及竞争力。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