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23日发表点评文章说,国台办副主任李亚飞22日在台北出席一项财经论坛时为“九二共识”下了注解,由此可见,两岸当局对于如何概括“九二共识”其实是没有差别的。文章摘录如下:
李亚飞说:(九二共识)就是两岸授权海协会与海基会达成的‘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达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对照2013年7月20日,马英九回给习近平来电祝贺他当选连任国民党主席的电文中指出:“1992年海峡两岸达成‘各自以口头声明方式表达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
这些说法完全具有一致性,因为当年的事实就是如此,也就不可能不一致。首先,此一共识并非在国、共两党之间达成,而是由两会互动所形成的结果。这是谁都无可否认的。近年民进党屡屡以“九二共识”是国、共达成为由来加以反对,根本不符史实。
其次,当年两岸所采取的方式是各自口头表达,虽然没有文字协议,但仍不能改变双方确实有形成共识。其后,1993年4月的汪辜新加坡会谈和1998年10月汪辜上海会晤,以及2008年6月以来两会的21项协议,都是在此基础上进行的;若无此基础,两会的互动或两岸授权渠道的互动,就只能宣告中断。此即两岸及国际社会担心的如果民进党上台执政,将会发生的问题。
再者,民进党借口“九二共识”是前“国安会秘书长”苏起发明的为由,宣称没有“九二共识”。其实,在苏起之前,民进高层人士已使用过“九二年共识”之词。而无论用四个字、五个字来将当年的共识加以简约表述,重点还是两岸都表达“一中原则”,但在两会事务性协调中,不涉及一中涵义。
前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卜睿哲于今年2月提醒说,“九二共识”不能说是国、共两党的共识,而是当年两岸的共识。因此,在“九二共识”的正解下,民进党是无从回避两岸制度性协商的这个基础的,除非他们能提出更精准的、又能获大陆正面回应的关于一中原则或两岸同属一中的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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