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台湾社会高度关注的“两岸货品贸易协议”洽签谈判,将于明天起在台湾恢复举行。台湾《工商时报》9日发表社论说,这次如能达成显著成果,必将淡化当前的两岸关系阴霾,而使两岸和平发展路线持续大步向前行。我们也盼望,台湾社会各界能以健康心态,欣见并支持两岸货贸协议早日洽签成功、尽速顺利付诸实行。
社论摘录如下:
两岸货贸协议是两岸ECFA(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重大后续协议之一,其内容将就台湾和大陆所有双方贸易商品类项,进行相互减免关税之安排,而事关两岸贸易相关商品产销商之切身权益。其影响力,比之前的“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实有过之而无不及。
两岸货贸协议比两岸服贸协议,明显更没有理由遭受台湾在野党派的抵制抗争。因为,货贸协议只是单纯地规范“商品”进口关税如何减免,并未牵涉对方商家是否前来进驻经营的问题,所以各方不必有太多的疑虑。
更何况,在货贸协议的互惠原则下,尽管台湾给了大陆生产货品减免关税之优待,但大陆也要给台湾生产货品同样的优惠。而且,按照当前大陆惠台政策,大陆给台湾关税优惠的程度,理当显著高于台湾给予大陆货品的相关优惠。
同时,各方应该了解到,两岸货贸协议是台湾因应大陆与台湾FTA(自由贸易协定)的有力工具;陆韩谈判中之FTA一旦签署及实行,韩货进入大陆之关税即得以大幅减免;届时,若台货进入大陆之关税仍无优惠,台货在大陆市场上,又如何和韩货竞争?
从这个角度看,社会各界对于两岸货贸协议,应该以乐观其成的态度来看待。在野党派切莫再就此一味“逢中必反”,且有必要确实认知,台湾可以通过该协议,去掌握大陆内销市场商机。特别是要注意到,大陆台资企业可以借该协议,回台投资生产,再把产品回销大陆市场;换言之,台商会因此扩大投资台湾,而给台湾民众增添就业机会,也给台湾整体经济带来新的发展动能。
另方面,希望马当局即起和“立法院”作相关的密集沟通,即把货贸协议洽签谈判的实质进展,逐次向“立法院”说明,并接受“立委”们的质询及监督。也就是不管两岸协议监督条例何时完成立法,都让两岸货贸协议接受“立法院”的充分监督。这样的作法,应该可以有效减低货贸协议的“立法”障碍,使该协议未来不致重蹈两岸服贸协议卡关的覆辙,并争取“立法院”于短期内顺利完成审议,以付诸实行,如此也才能顺应台湾大多数民众的期待。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