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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陈水扁出狱才是“人权”吗?

2012年12月12日 08:46: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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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中华日报》12日发表社论说,12月14是世界人权日,马英九在活动上致词时,先后有一只包包及一只鞋子丢到讲台上,“丢包、丢鞋客”诉求释放陈水扁出狱。同一天,民进党主席苏贞昌批判马当局肇使“台湾人权倒退”,他没有谈到陈水扁,却隐然与“丢包、丢鞋客”呼应。苏贞昌谈人权是为民进党找政治资源而已。

  社论摘如如下

  陈水扁触犯贪污等罪,部分还在审理中,部分已三审定谳。陈水扁坐牢是坐定谳之牢,尚在审理的案子,他可能有罪也可能无罪。“救扁”者要求将其释放,意味连罪证确凿走完司法程序之罪也不承认、不接受;尚在审理的案子,若未来判决有罪,想必也一样不承认、不接受。

  陈水扁已服刑4年多,他及家属始终不认罪,认为是“政治迫害”、“司法迫害”。至于民进党苏贞昌、蔡英文等党内领导者,从未说过“陈水扁有罪”这种话,且以间接方式声援陈水扁,即所谓的“司法人权”。他们认为陈水扁的“司法人权”受到迫害。

  陈水扁“无罪”吗?凡定罪的案子无不证据齐全;陈水扁的“司法人权”遭迫害吗?“法务部”与台北监狱多次宣示,他不但没受到迫害,反而享有比其他受刑人更好的照顾,如他的放封时间多于其他受刑人,北监并将美化其囚房外的环境,包括植花种树。他服刑后可以向外投稿,累积稿费不下100万元,还遥控“一边一国连线”逐渐成为政治联盟。

  世界人权日成为台湾某些人的“救扁日”,是这个“国际日”的最大反讽。陈水扁服刑是因为犯罪,他的“受刑人权”仍受到法律保障。将包包、鞋子丢到台上的人,显然认为唯有陈水扁出狱才是“人权”,别的人权无论什么人什么事,都不在他们的“人权”范围。

  同样讽刺的是,苏贞昌也在同一日举行国际记者会,谈到“人权”问题,他认为马英九执政后台湾“人权民主倒退”,并指出所谓两大危机,“检调滥权起诉”、“媒体垄断案有中国因素介入”。第一项指控和“丢包、丢鞋”异曲同工,不同的是他避谈扁案。

  苏贞昌为何避谈扁案?无非身为党主席,若将扁案与人权“一锅煮”,必有记者提问对“释扁”的态度,他势将难以作答。所以在马英九讲话时丢包、丢鞋到台上,也可以换成另一只包另一只鞋丢到苏贞昌讲话的台子上,不同的包包、鞋子将诉求定在“人权”,以陈水扁案为例,借包包与鞋子的辩论,检验台湾的司法人权,民进党敢接受挑战吗?

  苏贞昌所谓“媒体垄断案有中国因素介入”,表面上与司法无关,却有要求政治力介入之意,因为“中国因素”对应的是民进党所谓的“统派媒体”。然而,“绿派媒体”俨如民进党和“独派”的吹鼓手,陈水扁执政时透过置入式行销,要求“绿媒”为民进党“给力”乃众所皆知。民进党失去政权后,便在媒体垄断案中要求政治力去除所谓“中国因素”,用心昭然若揭。

  媒体并购案仍在审议,任何人就言论自由、媒体生态发表看法都应受尊重,但不能借事恣意批判政府。马英九已表示“不干预个案”的态度,显示对司法和对言论自由的尊重。苏贞昌反要以政治手段介入,这不也是“反人权、反自由”的民粹操作?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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