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台港澳法研究所副所长陈星今日在华广网刊文,分析民进党内部权力斗争及其特征。
全文内容如下:
民进党组党以来,内部权力斗争在不同时期显示出不同的特征,但是在长期的权力斗争过程中,也有一些影响和表征权力斗争基本样态的要素变化比较慢,或者是很长时间内没有太大变化。从特征上来看,民进党的权力斗争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6年该党成立到2000年上台执政,第二阶段则是从民进党上台执政到2008年下台后的一段时期。这样分段的基本理由是:民进党2000年之前在政治资源的取得和分配上一直保持着比较稳定的结构,在这种背景下,民进党内的权力斗争也表现出若干比较稳定的特征。2000年以后,民进党在政治资源取得和分配上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民进党内权力结构也因为这些因素的冲击而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权力斗争的基本样态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蔡英文出任党主席后,民进党内部权力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还有待观察,所以这里不作论述。
自民进党成立到90年代,民进党内群雄并起,被称为是“诸候割据”的时代。这一时期民进党内的派系旋起旋灭,各个派系象走马灯一样在政治舞台上轮番表演。及至90年代末,权力和政治资源分配的模式逐渐稳定下来,形成了派系共治的权力分配格局。当时出现派系共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1)在民进党组党之初,以“美丽岛事件”受刑人为主体的政治山头虽然在党内具有主导性地位,但是却无法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核心。“美丽岛事件”受刑人之间的政治分歧不时出现,因此出现的内部斗争也时有所闻,这种情况削弱了“美丽岛系”的凝聚力,再加上民进党在组党初期具有的反权威传统,客观上为民进党内以辩护律师为核心的政治群体提供了生存空间,使其不必紧密依附于“美丽岛事件”受刑人群体也可以发展自己的势力。同时,由于“美丽岛事件”的发生和台湾社会悲情的不断发酵,民进党的生存空间不断扩大,非“美丽岛事件”受刑人可以比较容易地完成开拓政治势力范围的任务。也就是说,对这一时期的民进党来说,政治资源并不象后来那样是稀缺资源,以律师群体为核心的政治世代可以比较容易地通过公职选举获取政治资源并经营自己的派系。事实上,当时民进党内的中生代政治势力如陈水扁、谢长廷等人就是在这种特定的历史情境下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实力,在民进党内的地位日渐提高,以他们为中心的派系羽翼逐渐丰满,最终形成了自己的政治山头,具备了和“美丽岛世代”抗衡的实力。
(2)民进党内不同世代的政治山头在权力斗争中显示出不同的性格,并在斗争中采取了不同的策略,这种情况对权力斗争的结果影响也比较大。与“美丽岛事件”受刑人为主体组成的“美丽岛世代”相比,民进党内的“律师世代”显然更加精于权力操作,在与“美丽岛世代”的斗争中权术运用更加娴熟。所以,虽然在政治资历上“美丽岛律师世代”没有“美丽岛事件”受刑人组成的“美丽岛世代”丰满,但是在权力争夺中也不落下风。通过许信良和陈水扁的比较就可以看出这种差别。郭正亮在论及两人的差异时说,在政治运作中,“许信良往往言先于行,不惜引发重大争议,也常因此引来党内挞伐。陈水扁则少说多做,不到关键时刻,决不轻启争端,反而声望扶摇直上。”郭正亮认为标举“冲突、妥协、进步”政治运作三步骤的陈水扁,正是民进党中生代的顶尖代表。“他对于现代民主政治的各种短线操作,包括问政技巧、形象塑造、媒体造势、事件行销、民调配合、诉诸民气、结合社团等方面,堪称是样样精通,同时也深谙短线操作的巧妙综合,既能化机会为资源,也能化危机为转机。”相比较而言,“律师世代”的斗争策略更加精细化,同时也更加注重实效。也正是这种差别,使得权力斗争中陈水扁的优势逐步扩大,最终在2000年台湾最高领导人选举的党内初选中击败了许信良,并导致了“美丽岛系”的瓦解。
特定的政治环境以及民进党内的权力斗争基本样态,影响到了这一时期民进党内的政治伦理,也决定了民进党权力斗争的基本特征。这一段时期民进党内权力斗争惨烈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在这段时期内,派系之间在权力斗争问题上出现缓和局面一般时间较短,惨烈的斗争反而是常态。同时,缓和并不意味着没
有争夺,只不过各方要给权力争夺制定一定的游戏规则,力求在权力争夺的同时维持一定的秩序而已。由于这一段时期新的派系不断出现,派系间的分化重组速度较快,党内权力争夺和政治斗争更显剧烈。在这种情况下,形成了民进党和许多政治人物“政治争胜”的性格。台湾学者石之瑜教授对曾经对“政治争胜”与“政策争议”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认为“政治争胜”的主要特征是:(1)政治争胜对象是人,敌我分明,不必讲什么大道理,不须守什么伦理规范,只重视争胜技术;(2)每一回政治争胜都有一个终点,一般都来不及考虑长远问题,有无谋略比能否执着更为关键;(3)政治争胜不靠哲学思辨或道德意识;(4)政治争胜的胜负目标明确,即看谁的权力大。在石之瑜的分析中,陈水扁是这一政治性格的典型。事实上,民进党内许多政治人物都具有这种政治性格,不过由于在权力争夺中不如陈水扁成功,所以在比较意义上不如陈水扁典型而已。
政治争胜的政治性格决定了这一时期民进党内政治伦理特征。在激烈的权力斗争和山头林立的背景下,政治伦理与传统社会道德背离的情况最有可能出现,民进党自然也不例外。郭正亮论及这一时期的党内斗争时说,民进党这一时期形成了两个极端,“一是不择手段先赢再说。例如豢养人头党员、不惜诉诸贿选、个人英雄主义、媒体放话秀等等。另一是泛政治化的权力斗争,例如动辄诉诸阴谋动机,先发制人抹黑对手、不惜放黑函等等。两种政治极端,都造成理性讨论风气的障碍,党内往往很难就事论事进行严肃对话。”民进党这种政治伦理基因一直到现在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
2000年民进党上台对党内权力斗争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中关键,在于党内派系平衡的格局因为民进党当选上台而一夕打破,“陈水扁在2000年进入总统府,用人权柄更大,也有更多人纳入陈水扁旗下,包括辈分比他高的政坛老将,甚至当年曾与他一时瑜亮的竞争对手,都全部驯服。陈水扁成了党内最具权威的仲裁者。2004年总统大选后,扁在党内的地位更加稳固,对党政人事的操控也更加严密。”这意味着原来以派系共治为基础的党内权力分配格局已经失去了结构性支撑。在这种情况下,陈水扁在权力分配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民进党内权力配置系统中也逐渐演变出以陈水扁为中心进行运作的结构。
于是,民进党这一时期的权力分配格局形成了类似金字塔式的结构。陈水扁高居于塔尖,是权力分配的中心,其下是所谓的“天王”,然后再往下则是以各个“天王”为中心的子弟兵系统。自陈水扁以下,各个派系大部分从扁这里取得政治资源,然后进行政治资源的再分配。可以看出,民进党上台执政后,党内权力分配格局与执政前群雄并立的情况已经迥然不同。这种情况自然会影响到这一时期的权力斗争基本样态以及民进党的政治伦理。从权力斗争的基本特征来说,由于权力斗争的格局基本稳定,所以党内的权力斗争不再如上台前那样无序,而是有了比较稳定的框架,权力斗争可以被几个派系首领框束在他们可以操控的范围之内,自然激烈程度不比以前。同时,由于“律师世代”这个时期开始系统培养接班梯队,所以党内的政治伦理开始向有序的方向发展,年轻一代对上一代政治人物的依附性加强,代际之间权力斗争的烈度有所降低。2008年民进党下台以后,党内的权力斗争与世代交替纽结在一起,民进党内的权力斗争又进入一个新的轮回,大部分传统的派系实力不断式微,新的山头势力在实力者的运筹中加速重组,民进党的权力结构也随之进入调整阶段。(陈星,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台港澳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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