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评论中心  >   海峡时评

陈水扁公布捐款明细揭露出的政治黑幕更可怕

2010年11月30日 08:06:00  来源:
字号:    

  陈水扁原本宣称,今日将公布他在8年的台湾地区领导人任内,对民进党及相关候选人的约15亿元(新台币,下同)捐款名单。扁办说,扁案所有涉案金额合计约11亿2千万元,但即将公布的捐款达15亿元。支出(捐款15亿元)大于收入(涉案金额11亿元),可证陈水扁并未贪污。

  台湾《联合报》30日发表黑白集文章指出,陈水扁方面的这种说法大有问题。一、所谓扁案金额11亿余,只是检方已起诉的部分,但不能证明扁只贪污了11亿余,极可能只是金山的一角而已。二、即使陈水扁捐出的15亿皆出自扁案金钱,但不能说把贪污的钱捐出去即不是贪污,只能说收款者拿到了贪污的脏钱。三、陈水扁捐款倘是在“政治献金法”实施后,收款者更必须负是否合法收受的法律责任(如不得收现金,须经由专户)。

  文章指出,陈水扁公布其捐款明细,反而揭露了一个可怕的政治黑幕。足可证实:陈水扁高居“总统”的势位,非但滥权贪污,且也大力聚敛各种金钱;他自称捐款15亿,即可证明他有借金钱来操纵权力关系的实力与行径。陈水扁在民进党中非但权位至高无上,财力亦如此吓人,这种“黑金架构”,能不令人惊骇不置?

  过去国民党党产颇受批评,但至少是经由党内体制运作,且对外亦尚有相当的透明度。如今陈水扁私库里装满这么多不清不楚的钱,不论进出皆由扁珍二人黑箱操控;这种“黑金操作”最后使得整个民进党受到陈水扁一人的“权/钱”支配,“共主”加“金主”,这岂不比党产更污秽,更可怕?

  文章最后说,如何防止“金钱向权力集中/再用金钱收买权力”的黑金结构,应当是台湾未来“立法”应当考虑的课题。

浏览精彩评论 进入评论频道

[责任编辑:赵静]

相关内容
海峡时评
深度幕后
七日视点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