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当局的消极还不只于此,当初犯罪嫌疑重大的黄芳彦,在司法单位纵容下,轻易潜逃离台;扁家在瑞士银行的巨款,至今尚未完全汇回;二次金改扁家收受巨额贿款,至今案件侦办停滞不前;一审被无期徒刑的陈水扁,二审改判20年,已经让民众担心,会不会像一审被判刑19年的前“立委”何智辉一样,更审改判无罪。
文章最后说,一向尊重人权,把人民权益放在第一位的美国,敢在台湾司法尚未定谳之前出手,应该是透过自己的管道,已经确认陈水扁的犯罪事实,对于扁案关键角色黄芳彦遣返回台,不啻露出一丝曙光。在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协定”基础下,马当局应该积极透过司法部门,期盼美方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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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