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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若获释 会是一条龙还是一条虫?

2010年06月12日 11:5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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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昨天对陈水扁家“机要费”等六大弊案宣判,涉案十名被告刑度及罚金都获得减轻,陈水扁、吴淑珍夫妇由无期徒刑改判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宣判后马上续开的延押庭,并未当即谕知陈水扁获释与否,将待下周做出裁定。台湾《中华日报》12日发表社论“陈水扁如获保释难免冲击五都选举”,指出陈水扁是否得以获释,已成各界关切的焦点。

  社论摘录如下:

  陈水扁家弊案在“司法”上的建案盖有三大案件,除台湾高院昨天所宣判的六大弊案外;另有台北地院审理中的“二次金改”及“洗钱案”,此案中秋节前后应可宣判;陈水扁被控不法侵吞“外交零用金案”,日前则被台北地院判决无罪。至于六大弊案被告之所以能获减判,原因在于二审合议庭与一审认事用法不尽相同,而在从宽认定下自然而然的形成不同判决。

  在民主法治国家及地区、尤其是“总统”由人民直选的地区,卸任领导人“因罪判刑”的案例,除台湾地区与韩国外,全球毕竟不多见。陈水扁八年“总统”任内违法乱纪涉贪无度,岂是“昔为座上客,今为阶下囚”所能形容,严格说来,应是“昔为九五之尊,今为阶下之囚”,这对扁家及挺扁者而言,实为始料所不及;对台湾颜面来说,更是情何以堪?

  有道是“谁人造业谁人担”,但曾经贵为“总统”的陈水扁身罹重罪,在侦审过程中,耗费难以估算的社会资源,更使台湾民众的情绪(不论反扁抑或挺扁)随之起伏,若谓为“全民共业”应非过当之词。综观陈水扁家弊案的“司法”审判过程,直似一出令人五味杂陈的连续剧,已由诸多桥段铺陈出另一个高潮,即:二审判决出炉,引出陈水扁能不能结束关押?

  “山中无历日,寒尽不知年”,有诗句如是说,充满隐者离群索居飘逸洒脱意境,在囚室中的陈水扁可没有这么高雅脱俗。昨在延押庭上,陈水扁清清楚楚的记得他已关押了五百六十二天。亦即,陈水扁在看守所已两度春节矣!如今,陈水扁到底能不能获释,仍属未定之天,需待下周才能知悉,诚所谓“欲知后事如何,且待下回分晓”。

  陈水扁获释与否?其情其状可比“一翻两瞪眼”,实则必须经由台湾合议庭就其收押要件,包括“海角七亿”是否全数汇回,详加审酌而后方能定夺。目前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陈水扁如能离开看守所,必然得有重金(很可能以亿计)保释。惟陈水扁获释其然乎?其不然乎?如果他因收押要件不具足而获释,保释在外之后又将如何自处?

  有人以“一条龙”或“一条虫”形容一个人的活力表现。陈水扁如果获释,会是“一条龙”还是“一条虫”?此时此刻,蓝绿阵营都对此问题议论纷纷,却又莫衷一是。所谓“格局决定结局,态度决定高度,性格决定命运”,依照陈水扁的性格,如果获释,岂会甘于“雌伏”而静默如“一条虫”?最起码,会成为陈致中的“铁杆助选员”。

  是故,陈水扁以可能参选高雄市“议员”的陈致中为中心,必然辐射出“碰触”五都选举的力道;进一步说,陈水扁“涉足”五都选举既是无可避免,必也将牵动选情,其情其况,究是有利于蓝营还是绿营?则谁都说不准。不过,民进党对陈水扁可能冲击五都选举,似乎很是“担惊受怕”,个中缘由颇值得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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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栗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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