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世界日报》22日社论指出,台湾“检察总长”陈聪明终于在监察院通过弹劾案后自行辞职,且心有不甘地说,历史会还他公道。环视台湾政坛在位者,有若陈聪明能蓝绿通吃的人物并不多见,弹劾案通过后,还能振振有辞宣称系受政治迫害而去职,陈聪明的政治地位虽比不上陈水扁,但信口雌黄、颠倒黑白的本事,绝对不下于陈水扁。
陈聪明究竟是何许人?陈聪明是首任有任期保障的“检察总长”,原可超然于蓝绿之外的政治干预;可惜陈聪明未能体察此一排除政治干扰的设计,依然以检察职权弄法于蓝绿之间。传闻中的吃案和为特定人士提出非常上诉,有不少就指向系出于陈聪明的杰作。
社论指出,陈聪明何以舍司法专业,在政权转移后还敢于操弄检察职权?可以说台湾在民主转型的过程中,未能感化此辈玩法之徒,不仅是陈聪明,而是台湾司法体系和检察制度的专业精神还未能充分体现出民主化的司法独立精神,非但受制于政治干扰,且受制于黑金纠缠。
或谓陈聪明长袖善舞,羡煞多少司法界的同仁,以为陈聪明不愧为台面上的人物。原是朝野分明的台湾政坛,陈聪明却可以行走其间,无分蓝绿且泾渭不分。更高明者在于陈聪明的乡愿哲学,举之无举,刺之无刺,同乎流俗,合乎污世。而这正可说明何以陈水扁会为陈聪明抱不平,且声明陈聪明不是他的暗桩。曾遭陈文茜奚落“无役不与”;且遭监听的绿营“立委”柯建铭也站出来爆料支持陈聪明,柯建铭忘了爆料内容竟是身为“立委”者不避黑金嫌疑为金援弊案通缉犯金纪玖服务,且直接找上检察总长,陈聪明也乐于服务,既接见律师,又亲自回电。
社论表示,陈聪明身为“检察总长”,自上任以来,非但未见有任何整顿检察官官箴之举,令人耳目一新;也未见有任何具体改革作为,自也谈不上重建检察系统的权威。这岂是民主社会对“检察总长”的期待,又岂是“检察总长”所能交代的治理绩效。整个检察体制就在陈聪明的领导下,失去主流社会,特别是蓝营选民的信任。上行下效,这只会滋长检察系统贪赃玩法的不良风气。
陈聪明所以会有今天,多多少少和台湾政治风气日趋下流,以及价值观的扭曲有直接关联。若非蓝绿恶斗,不肖者均有求于检察系统“从宽”认定,乃至“吃案”,陈聪明也无从上下其手。有了陈聪明这种类型的“检察总长”,恶性循环的结果,自让不肖者更得意于黑金网络的利益输送,盖有陈聪明的包庇和善后也。
蓝营上台后,马英九以不介入司法和检察体系为由,一再表态对陈聪明“无可奈何”,是以“法务部长”王清峰再怎么公开喊话要陈聪明自行下台,陈聪明仍可好官我自为之,况且还有特侦组检察官集体站出来力挺长官。
“监察院”此趟通过对陈聪明的弹劾案,有人质疑是因蓝营败选后的检讨涉及陈聪明,逼使“监察院”作出政治考量,在蓝营败选后才见弹劾案成立;但陈聪明单凭在“立法院”说谎的纪录即足以成立弹劾案,因此,不是“监察院”通过弹劾案有政治考量,而是此前何以未通过弹劾案,不能不让人遗憾当初是否存在向绿营示好的政治考量。
退一步言,“监察院”此前未能通过对陈聪明的弹劾案,应是“监察委员”的政治怠惰,且无视于“监察权”的行使和“司法权”的运作程序完全不同。这是讲究官箴而非罪证确凿的三审定谳。难道身为“检察总长”,竟然可以不顾惜身分、立场和时机的敏感,敢于应邀参与名嘴的酒宴、和“法务部长”连袂参与陈水扁家臣黄芳彦的春酒会,事后既支吾其辞,且意图掩饰,可谓谎话连篇,“监委”还可任令陈聪明全身而退?
社论最后表示,陈聪明弹劾案的启示不在此案成立与否,而在台湾社会的价值观何以让陈聪明此类人物可以长期逍遥。陈聪明案不应该仅止于弹劾,而是立案追查陈聪明历来办案究竟有无涉及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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