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21日发表社评说,在两岸都对实现“经济关系正常化”有高度共识的情况下,希望台当局尽速与大陆签署“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建立这项互利互惠的措施。
社评说,众所周知,台湾于2002年初加入WTO,当时依据入会承诺,给予所有WTO会员优惠待遇,但却单独未给大陆相同待遇,仍禁止2194项大陆商品输入(占台湾全部进口商品总数的20.3%);而大陆方面也未完全对台湾履行WTO承诺,例如台湾银行业进入大陆仍有限制,在两岸双方相互限制下,形成两岸经济关系的不正常状态。
台湾实施经贸自由化多年,也早已依据加入WTO承诺,开放全球跨国企业及金融机构来台投资设点,国际化经验丰富,绝对有能力因应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所带来的各项挑战,兴利除弊,为台湾人民创造更大的利益。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的真谛,就是依据台湾加入WTO承诺,给予大陆相同待遇,并希望大陆也依照当初加入WTO承诺,给予台湾相同待遇,这绝对有助于提升双方的经贸往来。
尤其是两岸经贸关系经过20多年的发展,大陆已是台湾第一大出口地区,2008年占台湾总出口的30.4%;第二大进口地区,2008年占台湾总进口的12.2%;第一大投资地、2008年占台湾对外投资的70.53%。在两岸经贸关系这么密切的情况之下,如何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发展,建立双方和平、稳定、繁荣的互动架构,这是台当局当前最重要的工作。
自去年国民党重新执政后,两岸海基、海协两会恢复协商,截至目前为止,双方一共举行过3次“陈江会谈”,签署9项协议及发表一项共同声明。这9项协议就像海基会江丙坤董事长所说,是为两岸搭起一座桥,上面有9条高速公路,让两岸的交流与合作更加顺畅,这不但缩短两岸的实际距离,也拉近了两岸人民的心理距离,同时提供两岸互利互惠的合作环境,使两岸关系更能和平稳定发展,这样的结果也得到全世界的高度肯定。
第四次“陈江会谈”预计今年12月中下旬在台中举行,根据海基会所公布的资料,双方准备协商的议题包括:(1)建立农产品检验检疫机制;(2)避免双重课税;(3)渔业劳务合作;(4)产品标准检测及认证合作等。未来时机成熟时亦可考虑协商之议题,包括:(1)双向投资保障协议;(2)货币清算机制;(3)智慧财产权保护;(4)经贸纠纷调处机制;这些经贸议题的妥善解决,均有利于双方经贸交流合作,开创互利互惠的发展环境。
但社评也指出:我们也不讳言,随着两岸经贸交流所衍生的问题层面越来越广、越来越专业、也越来越复杂,实在有必要促进两岸经济关系制度化和经济合作机制化,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让双方能永续优势互补,共谋发展,达到互惠双赢的目标。因此,两岸签署ECFA,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实有其必要性,尤其在2010年“东盟加1”成立后,更有其紧迫性。
江丙坤常说,未来两岸关系发展最重要的两个方向,就是能让两岸人民能“安居”、“乐业”。“安居”就是两岸要无战争,建立永久和平发展的基础,所以签署“两岸和平协议”,建立军事互信机制,就成为未来两岸必须共同努力的目标。“乐业”就是推动两岸签署ECFA,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双方降低两岸关税及非关税贸易障碍,促进两岸贸易及投资往来的进一步发展,对两岸经济发展是双赢的结果。
社评最后说,目前两岸当局都有高度意愿,签署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未来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为两岸人民开创经济关系正常化的新局,也为提升两岸永续发展建立坚实合作基础。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