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司法院大法官会议”16日对陈水扁案一审换法官做出“合宪解释”,对扁案未来发展更为不利,也限缩了民进党诉诸群众运动并高举声援司法人权大旗的正当性。香港中评社17日分析文章指出,陈水扁案走到这一步,司法与政治交互操作的空间越来越小。
文章说,陈水扁声请“释宪”的重点在于,一审换法官(法官法定原则)及“重罪羁押”两大部分,大法官认定,两者都无“违宪”之虞。然而,陈水扁的委任律师郑文龙还是从大法官的解释里找到“巧门”,竭尽力气为扁找出有利说词,例如,重罪不能成为羁押的主要或唯一条件,以及确立法官法定原则。
身为委任律师,郑文龙有责任为陈水扁找出最有利的诉讼策略,从不利的大环境找出有利解释,可说是律师没有悲观的权利,这也是天经地义之事;但面对难以逆转的整体情势,纵使是超级大律师恐怕也很难打赢这场官司。郑大律师应给当事人(陈水扁)做心理建设。
不过,最引人关切的还是政治层面,亦即民进党中央如何面对己经被定调为“合宪”的扁案诉讼程序。过去,民进党及挺扁群众一直以司法迫害或违反司法程序正义等理由,作为声援陈水扁司法人权依据,现在违反程序正义这样的旗帜被拔除了,等于宣告民进党师出无名。
古代没有大义名分的战争,无法获得人民争相拥载,更会被视为“贼军”,这是亘古以来不变的真理;如果,民进党想到发动一场“逆势而为”的师出无名战争,最后的下场如何不难想见。
文章最后说,本周民进党中常会将针对援扁计划做出决议,党主席蔡英文在上周中常会以中常委未能充分讨论表达意见为由,暂时搁置“援扁方案”。大法官解释文一出,民进党声援司法人权的正当性大为滑落,接下来就看民进党如何接招。陈水扁这个烫手山芋,确实是民进党不可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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