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陈水扁“控美案”在美国军事上诉法院公布请愿书内容后终于真相大白,陈水扁并没有控告任何人,而是请求美国承认他曾是“美军政府在台代理人”,并饬令“现任台湾民政首长”撤销他的无期徒刑。香港中评社今天对此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陈水扁此举是否触犯“外患罪”有待台湾检方侦办后公布,民进党则须正式为此事件表态,不能再含混打迷糊仗!全文摘录如下:
美国军事上诉法院10月6日以“缺乏管辖权”为由,拒绝审理扁案,10月10日又进一步将陈水扁请愿书内容提供给台湾媒体。这份请愿书戳破了陈水扁办公室之前声称“控美案”与扁家司法案件无关,“非为个人”等等连串不实说词,陈水扁不但欺骗全台民众,更诈骗了对他死心塌地的“台独”支持者。扁为了寻求脱罪,要求美国干预台湾法院判决的做法,“台独”应该也没办法授接受吧。
之所以称陈水扁向美国请愿是一项“欺骗”行为,有以下几项观察点:第一、陈水扁请愿委托人对外一再隐瞒请愿内容。扁此举是委托“福尔摩莎法理建国会”执行长林志升所提,相关诉状陈水扁本人都有签名。请愿委托人林志升多次在台召开记者会,接受媒体访问,并出示部分文件,声称陈水扁要控告美国总统奥巴马、“国防部长”盖茨,却与向美国军事上诉法院所提请愿书内容不符。
第二、陈水扁办公室不但隐瞒扁向美请愿内容,更发出背离事实新闻稿。扁的请愿代理人林志升9月间召开记者会公布扁的控美行动后,扁办立即以“新闻局”强烈否认该案与扁案有关,宣称“扁不支持将两案做任何连结”,同时强调将“控美政府案”与“扁案”相连结,导致扁饱受部分媒体无理性诋毁与人身攻击,陈水扁感到不解与愤怒。
陈水扁这项想要瞒天过海的举措,至少隐含着两项企图。首先、扁想要放手一搏,在台湾的司法诉讼之外另辟蹊径,争取美国政府干预,并将此案升高成为国际事件,塑造他被马当局迫害的形象。但对内,扁营了解陈水扁自称“中华民国”流亡政府前“总统”或“前美国军政府在台代理人”都无法被接受,甚至有触犯“外患罪”之虞,所以在美国高调提出诉愿,在台湾却遮遮掩掩,不希望让外界知道请愿案内容,即使曝光仍极力撇清。
面对如今的真相大白,陈水扁和替他出主意的人从头到尾都太过自信,自认扁向美国法院请愿的书状,扁方不说不会有人知道,没有想到,美国不但火速驳回,更主动把请愿书内容提供给台湾媒体,让陈水扁这场戏很难再唱下去。
其次,陈水扁声称美国对台湾仍具管辖权,台湾领导人是“美国军政府在台代理人”,对“独派”人士、“台独”运动均构成莫大伤害。民进党及绿营要角亦难以面对台湾民众,争取选民支持。以致,即使面对绿色阵营,扁办也谨慎地加以切割,强调这是要凸显“台湾主权未定”而不是扁为了个人案件所为,将个案模糊化,避免让绿营支持者认为扁为自保背叛台湾。
上述这一点,从台湾媒体的报道不难看出,美国法院10月10月公布陈水扁的请愿书后,多数台湾媒体都大书特书报道其中怪异的言论,唯独绿营媒体轻描淡写带过,更完全略过陈水扁请求美国承认他是“美军政府在台代理人”,并饬令“现任台湾民政首长”撤销他的无期徒刑等夸张而争议的内容,明显是助扁掩饰真相。
在讯息这么快速的社会,陈水扁企图想要用这种瞒天过海手法掩耳盗铃,简直是不可思议。从美方主动公布陈水扁的请愿书不难看出美国政府的态度,扁办竟在10月6日请愿案被驳回后还说要“继续努力”。
对于这件荒诞不经的事件,目前有两个方面是值得正视的。第一是民进党的态度,迄今都不放弃声援陈水扁的党中央应对扁宣称美国拥有台湾“主权”是否涉及“外患罪”等表态。之前,民进党已被讥讽,陈水扁都不承认台湾法院了,民进党何苦还去声援其“司法人权”,如今陈水扁向美国法院的诉愿书曝光,民进党不能再装做若无其事。
其次,陈水扁办公室经费是来自卸任“总统”礼遇经费,是领台湾纳税人薪水,相关幕僚亦为广义的公务员,在此涉及“否认主权”的重大是非之中,扁办频频以背离事实新闻稿欺瞒台湾民众,除了自我否定存在价值,岂能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