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重创南台湾,灾民求告无门的哀苦,灾地洪流灭村的惨状,令人怵目惊心。在民间发挥爱心协助救援和赈济的同时,对于台当局及地方官员在防灾救灾上的泄沓迟钝,要求追究责任,惩前毖后,自属理所当然。台湾《联合报》今日发表评论文章说,灾情如此惨重,若竟谓并无人祸成分作祟,谁能置信?
文章称,对于究责问题,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刘兆玄称待救灾行动告一段落后将会调查处理。此话虽难谓有何失当,毕竟目前须以抢救及安置为优先,但总让人感觉略嫌迂缓。台“监察院长”王建煊宣布成立跨委员会小组,将动员20名监委进行调查和究责,若真能剑及履及,或不失为对民间舆情的及时响应。
但诚如王建煊所强调者,以前每届都曾调查过灾变防救不力的责任,上周才针对去年海鸥灾情纠正过14个单位;实情是,台湾行政主管部门从不曾汲取教训,有所改进。此次灾情严重至极,民怨如沸如焚,或许相关官员会作出检讨反省状,但时日一久,难保不会依然故我。
文章指出,防灾、治水、救援、应变,牵涉十个台当局的行政职能部门及各该县市的职责,当局与地方目前已又在互相诿责。“监察院”的调查若不想流于形式,自当从严从重究责,不可只以纠正案来和稀泥,或只弹劾无关紧要的事务官;该弹劾县市长的,该弹劾行政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的,统统提出来,好让大家看清楚是哪些大官在尸位素餐,敷衍塞责,罔顾人民的苦难?
王建煊声称若纠正还不改善就弹劾、再弹劾,直到改善为止,此言倒犹具当年小钢炮之风。文章最后强调,不过说是为了不容许行政主管部门藐视监察权,却只对了一半;更重要的应是淘汰烂官,让岛内民众少受官僚无能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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