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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陈水扁被定罪又进了一大步

2009年07月22日 15:2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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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二度被羁押超过200天的陈水扁,日前不服台北地方法院第三度延押,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以及陈水扁公设辩护人不服台北地方法院驳回其声请停止羁押被告之裁定,提起抗告。

  香港中评社今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高院合议庭昨天作出裁定,两案皆“抗告驳回”已经让之前拿“司法人权”大做文章的民进党主席蔡英文,以及连署要求立即释放陈水扁的李远哲和萧新煌等学者脸上无光,更让绿营的“挺扁行动”,在社会上失去正当性。

  文章称,台湾高等法院在驳回陈水扁的抗告理由当中明白指出,陈水扁被羁押的理由包括犯罪嫌疑重大,高院法官认为,就连吴淑珍都坦承陈镇慧有将领得的公务机要费部分款项,搬到玉山官邸交给她,而且陈水扁家人的日常私人开销,也有从公务机要费款项中支出,吴淑珍还以他人消费之发票请领公务机要费等,甚至吴淑珍还说将领得的公务机要费交给陈水扁等,以及包括陈致中、黄睿靓都坦承洗钱,请求认罪协商。高院法官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强调陈水扁家所有被告,除了陈水扁之外都已经认罪,陈水扁触犯的几乎都是重罪,自然犯罪嫌疑重大。

  其次,高院法官在抗告当中再一次确认,陈水扁的确有逃亡企图,包括陈水扁家把巨款汇到海外,一再辗转汇款洗钱,而且卸任之后指示秘书以“速件”赶办护照,高院合议庭认定此事和北美台湾人医师协会邀请他赴美访问根本无关,据此认定陈水扁逃匿躲避诉讼的可能性极高。

  文章说,而对于陈水扁近日来一再强调自己脚痛,心脏也不舒服,高院法官强调,陈水扁因为不吃东西导致身体不适、足痛或冠状动脉钙化,尚未达非保外就医显难治愈之要件,自无停止羁押之必要,甚至还拿台大医院和板桥医院的检查报告作为佐证。简单来说就是高院法官认定,陈水扁身体不舒服都是咎由自取,还未达保外就医的要件,不让陈水扁要求保外就医或交保、无保释放的计谋得逞。

  在陈水扁第三度延押后,民进党中央开始串联学界和“独派”团体,以人权和程序正义为理由,对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延押大加挞伐,企图给审判长蔡守训压力。不过,从高院昨天的裁定看来,完全赞同一审合议庭所做的决定,来自司法界的奥援,等于给蔡守训打了一剂强心针,让他不至孤立无援;相对的,更加凸显民进党和学者声援“挺扁”的荒谬。

  文章最后强调,陈水扁三度延押都提出抗告,最后全都被高院合议庭驳回,代表距离陈水扁被定罪,又向前跨进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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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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