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戕害司法 陈水扁获释不成反延押

2009年07月15日 15:5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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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中华日报》15日发表社论说,羁押中的陈水扁能否获释?在岛内民众高度瞩目下,答案已经揭晓,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认为陈水扁羁押条件,包括涉犯罪刑重大、有逃亡之虞、有湮灭证据及勾串共同被告之虞尚未消灭,更痛斥“诚难想象如将他释放,不知将以何种方式戕害司法干扰审判”,裁定延押2个月,期限至9月25日。

  社论指出,台湾卸任“总统”收押待罪,陈水扁是第一人。2008年11月12日,陈水扁因涉贪污及洗钱等重罪,被台检方特侦组起诉后声押获准,后曾短暂获释17天,12月30日再度被羁押,2009年3月3日,被裁定从3月26日起延押2个月,5月7日又延押2个月至7月25日。如今第三度延押,陈水扁恐怕很难在一审判决之前获释。

  形势摆在眼前,陈水扁未来能否获释,一审合议庭应已“碍难考虑”,得待一审判决之后,上诉二审,再由二审合议庭做出裁定;而且,由于陈水扁涉犯后,“态度不佳,毫无悔意”,一审非但不会考虑“从轻量刑”,说不定反而会“加重其刑”。陈水扁落到如此地步,岂能怨天尤人,或抨击“政治迫害、司法迫害”?社论称,只能说是咎由自取。

  去年8月14日,陈水扁眼见台检方特侦组全面展开调查,陈水扁家弊案必然连锁引爆,不得不出面声称“做了法律所不容许的事”,同时将洗钱责任全部推给吴淑珍,这也是他全面对抗司法的开始。迄今11个月来,陈水扁不论在看守所外还是看守所内,其之对抗司法,策略连环而出,手法也不断翻新,所谓“困兽犹斗、负隅顽抗”堪可形容。

  社论指出,陈水扁之顽抗让民众眼花缭乱,合议庭延押裁定书无疑是总结说明。根据裁定书所载,其策略有五:其一、将机要费案卷证资料补核定为机密,图使全案办不下去;其二、要求已解任的律师透过媒体混淆视听;其三、以断食自残手法阻断法庭进行;其四、故意虚报病情企图误导司法;其五、假借看守所会面机会勾串外力干扰审判。

  陈水扁卸任前将机要费案卷证资料补核定为机密,后由继任的马英九予以注销,扁案侦查始得持续进行。必须强调的是,陈水扁核定机密之举,根据合议庭掌握的资料,是他以“总统之尊”召集刑法学者及“法务部”、“司法院先进”,会聚“总统府”研究的结果,“监察院”实应自动调查,对一干司法先进提出纠弹,以正官箴。

  社论强调,陈水扁补核定机密之举,合议庭认为他“避讼”心态昭然若揭,其既有“避讼”之心,对照他嘱咐秘书赶办护照,难谓没有“逃亡”意图。由此可见,合议庭从陈水扁“避讼”之心出发,做出他有“逃亡之虞”的心证,再审酌他涉犯本刑为7年以上之重罪,凡此纠结情境,愈增羁押要件强度,其之被延押乃成必然。

  恰如苏东坡诗:“人家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陈水扁身为法律人,不敢面对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反无所不用其极的以法律专业作践司法、戕害司法,最后验证他“聪明反被聪明误”,从而说明司法人员随时硬起脖子准备捍卫司法尊严。社论最后强调说,陈水扁要想获释并不难,就是在“坦白从宽”前提下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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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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