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华日报》10日发表社论指出,整肃贪渎澄清吏治是马英九当局重点工作之一,在马英九限期3个月做出成绩的指令下,“法务部”和“国防部”分别提出“重大弊案检讨及制度改进方案报告”、“肃贪防弊检讨及制度兴革方案报告”,虽未能尽符人意,但已显示马当局对于肃贪确实有决心,民进党却以“办绿不办蓝”的“悖论”大加抨击。
社论说,“悖论”为逻辑术语,是指一种导致矛盾的推理,当我们假定某个命题是对的,经过严谨的推理,却可以否定这个命题的正确性;当我们干脆认定它是个错误的命题时,又不得不承认它是正确的。“悖论”隐藏逻辑性的异化,让人对同一命题,说它对也不是,说它不对也不是。民进党抨击肃贪“办绿不办蓝”,逻辑思维基础就是“悖论”。
人类的贪污史,和开衙设吏历史同久长,亦即,历史上自有官吏就有贪污案件随时发生,过去君权时代,皇帝特贪大官大贪小官小贪,倒也稀松平常;然而,在民主法治时代,官吏舞弊贪墨无疑是民主法治的最大耻辱。民进党以“打倒黑金”的口号取得政权,却又因“贪腐无度”而交出政权,对民主台湾是一项讽刺,更是一大伤害。
马英九上任后,矢志让阳光普照在行政体系旮旮旯旯,更要让官商之间见不得人的黑暗面摊在阳光下,对整肃贪渎念兹在兹进而全力以赴,大有造就“河清海晏”的气概。唐代诗人曹邺《官仓鼠》诗云:“官仓老鼠大如斗,见人开仓亦不走;健儿无粮百姓饥,谁遣朝朝入君口?”马英九要做的就是:不容许“饲老鼠咬布袋”。
社论说,观诸“法务部”、“国防部”衔马英九之命提出肃贪报告,“法务部”胪列已结案或侦审中的12起重大案件,“国防部”则列举55案,包括买官卖官34件,采购弊端21件,涉案人计有146人,包括中将42人、少将75人。“法务部”、“国防部”同时提出检讨和建议,其中有“不违背职务行贿罪”之修订,应可有效禁绝红包文化。
台湾的“贪污治罪条例”于1963年订定,订有“不违背职务行贿罪”,其后历经8次修正,1996年10月3日修正时取消这项条文,从此非公务员对非公务员或公务员之行贿或收钱行为不罚。“法务部”主张“修复”此一条文,固有其针对性,因陈水扁家涉嫌公然贪钱,却将责任推给非公务员的吴淑珍。就实务面看法律,补苴罅漏诚有必要。
整肃贪渎的终极目标,在使大小官员不必贪、不能贪、也不敢贪。民进党避谈整肃贪渎是放诸四海皆准的铁律,也是当今民主地区的主流价值,却运用“悖论”扭曲马当局的肃贪措施,蔡英文指称马当局以肃贪之名行政治清算之实,民进党中央则认为马当局“办绿不办蓝”,扬言公布滥权起诉的检察官姓名,提出告诉,并向监察院检举。
社论最后说,民进党所谓“办绿不办蓝”,不敢明目张胆的以陈水扁案为例,提出党公职人员所涉案件达30多起,远超过国民党,而作此说,却隐瞒他们大多在民进党主政时期涉案的事实。民进党承续党外时期被打压余绪,企图虚构被迫害情境,制造悲情换取同情,这种对整肃贪渎不健康的心态,正是“行己有耻”的最大反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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