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日昨召开“发展策略共识会议”,会后发表声明,其中一点提到:对于台湾司法机关“办绿不办蓝”的作法,民进党应有效反击,并强力护卫岛内的司法公平正义。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今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台湾的司法到底有没有“蓝、绿”?这其实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文章摘录如下,
民进党在野的时候,经常批评岛内司法机关办案受到政治力量的干预,相信民进党应有切肤之痛。然而,民进党执政8年,台湾地区推动了什么司法改革?没有。不仅是没有,某些司法主管部门的当权者还成了掩护陈水扁贪腐的工具,岛内媒体报道甚至有法官为陈水扁献策,将公务机要费核判为“机密”,借以阻挠调查之进行。
民进党等到下野了才又想到司法的问题,是不是罪有应得呢?
司法有没有“办蓝不办绿”?民进党如果只拿一些被侦查或起诉的民进党重要人物当做指控的证据,岂不代表民进党眼中就只有这些人才算人,其它老百姓根本不算数。
假设司法真有蓝绿,但如果没有证据或事实,也无法发挥作用。话说得白一点,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检察官敲门,民进党人只要清白,司法即使有颜色又能如何。
民进党可别忘了,检察总长陈聪明还是陈水扁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时任命的呢!民进党质疑司法“办蓝不办绿”,泛蓝群众还质疑检察官对陈水扁侦办不力,对黄芳彦放水呢!
岛内司法有没有“蓝、绿”?问题不在于答案,而在于问题本身。当民进党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就表示它已戴上了有色眼镜,也代表了心中已有了偏见。这种情形之下,岛内朝野及社会根本不会有对话,只是再度把司法卷入政治斗争而已。
奉劝民进党一句话,追求司法公平正义,绝不是从司法蓝绿开始,而是督促与支持马英九推动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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