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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的高度正是民进党需要学习的

2009年06月11日 16:0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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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马英九告“小”检察官,这个话题给台北街头巷尾的闲谈平添了一剂猛料。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今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马英九若非以台湾地区领导人的高度来凸显检察官笔录制作不实的现象,试问这个议题会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吗?

  文章摘录如下,

  最近因为马英九控告台湾检察官侯宽仁侦办特别费案涉制作不实笔录,透过律师声请交付审判告侯宽仁,引发各界议论“台湾地区领导人的高度”应否提告之问题。不令人特别意外地,在野党不支持提告。谢长廷表示若要提告就应先辞掉台湾地区领导人职位;民进党文宣部主任郑文灿也指出,马英九控告侯宽仁的做法是展现追杀到底的决心;吕秀莲更认为,不应报复性地只针对个别检察官。

  谢长廷大概忘记了,陈水扁在台湾地区领导人任内也提告,告了台湾《中国时报》、赵少康、陈文茜,当时他怎没告诉陈水扁不要提告,要提告就先辞职,免得破坏“祖制”。现如今却要马英九先辞职才能提告呢?此外,为何单纯的法律诉讼案,一定要址到政治追杀或报复呢?若果真是如此,台湾的二、三审或交付审判制度都可以废除,因为要避免成为政治追杀或报复的工具。

  在野人士会有此种反应,纯粹是从政治的角度来看问题,从政治角度出发难免就带有立场。一旦带有特定立场,自然会将马英九告候宽仁制作不实笔录事件,视为马、候二人的政治恩怨。若本案仅为二人的政治恩怨,恐无法解释为何马英九撤销与政治恩怨更有直接相关的诽谤官司,只针对此案继续兴讼呢?如果不是马英九欲以台湾地区领导人的高度,来关切笔录登录不实所可能导致侵害人权的状况,还有什么更好的解释吗?

  试想涉及台北市长的案件,都可能发生笔录制作不实的状况,一般缺乏社会能见度的弱势族群涉案时,在笔录制作上面岂非更无保障。马英九若非以台湾地区领导人的高度来凸显检察官笔录制作不实的现象,试问这个议题会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吗?吕秀莲另表示,应从制度面全面性来检讨。谁说此案不会促成“法务部”及检察官针对笔录制作的制度进行全面性地检讨,以避免再发生类似案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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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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