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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侦组追诉陈幸妤 补破网为时稍晚

2009年06月08日 08:5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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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检方特侦组近日追诉陈幸妤“伪证罪”,台北地检署随即将她列为境管。如此一来,陈水扁全家人在弊案中已无一幸免;原来仍以自由之身出入台湾的陈幸妤,也可能失去迁居美国一走了之的机会。

  针对此事,台湾《联合报》昨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其中的问题在于陈水扁家洗钱案办了一年,进入一审都好几个月,台特侦组此时才突然想到陈幸妤有问题,也未免太迟钝了。此举,与其说是在防堵陈水扁家最后的逃漏管道,不如说是台特侦组在缝补自己办案的破网。试想:若陈水扁家海外资金追不回来,最后却由陈幸妤在海外变成CEO,台特侦组要如何向岛内民众交代?

  台特侦组虽大权在握,但下手之间,有时铁腕强悍,有时却举棋不定。包括当初因吴淑珍称病不敢问讯,让陈致中夫妇随意出境,乃至纵放黄芳彦滞外不归,不仅一再错失黄金时机,也留下诸多难解之谜。特侦组多次失手,恐怕不能只视为“瑕疵”。

  文章称,法官办案应就证据用法,固不可枉,亦不可纵。以陈幸妤为例,在公务机要费案中即涉及伪证,陈瑞仁以一句“饶了他们”轻轻放过;此举,不也埋下台特侦组后来对陈水扁家子女特别宽贷的情结。再说,以陈幸妤拥有海外昂贵地产看,身为洗钱案大受益人,若说她只涉及“伪证”而与洗钱毫无瓜葛,会不会也是避重就轻?

  文章最后说到,陈水扁家弊案历经数年的侦办,主要嫌疑人从在朝变在野,案情从公务费一路上升到贪渎洗钱,台特侦组从游移观望到披挂上阵,心态始终是在后追赶。今天追加陈幸妤一条伪证,是不得不为;但能否补得了漏,还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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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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