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华日报》14社论指出,陈水扁虽然被羁押,但弊情还在爆发中,如二次金改又爆出两家以上金控公司曾贿赂扁家数亿元,如“巴纽案”借“秘密外交”之名上下其手,如台电核废料筹运朝鲜案,金钱不知下落,都是最近被踢爆的新贪污黑洞。类似黑洞还有多少未被发现?会不会一一爆发?势必成为新年度的大事。
有人戏称,如果司法揪出陈水扁家全部不当、不法所得,扁家不无可能成为“台湾首富”;若然,真是台湾的奇耻大辱。但重大恶行一连发生,岂凭一己之力即可肇致?所谓“跑腿的有小弟”,“杀人的有凶手”,必然有一群人围绕着“主子”形成一个结构,才能沆瀣一气。观察陈水扁案亦复如此,故而扁、珍固然必须被问罪,那些为他们大开方便之门的人,岂能没有责任?
二次金改,陈水扁直接下令“限时限量”并购,金改审核及监督之权落在“财政部长”林全身上,最近他召开记者会,声称自己并无不法。但做为政务官,对如此重大政策,岂能没有意见?即使认为方向正确,在推动过程发生走后门、运现金、乔人事等黑幕,媒体不断爆料,名嘴连番抨击,“林部长”是不知还是不管?林全或许“没有一毛钱落入口袋”,却让许多钱落入陈水扁家口袋,他不是间接“帮助”吗?
再如邱义仁和黄志芳,为陈水扁执行“秘密外交”,花钱如流水,但已知没有所谓“安亚项目”;与朝鲜签署存放核废料没有结果,3亿元合约金为何不缴回“国库”?“巴纽案”声称用于打点的经费达10亿元,竟然是个“黑吃黑”大骗局,邱义仁将责任推给外交掮客金纪玖,指他骗了该笔经费,但金纪玖下落不明,不禁使人想到三一九枪击案,项目小组公布的“凶手”是已死亡的陈义雄。更疑上加疑的是,巴纽媒体和该国部分官员,否认台湾方面有此大笔金援,甚至表示是台湾官员贪污。时任“外交部长”的黄志芳表示十分委屈,或明示或暗示,将责任推给“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说自己是“奉命行事”。然而,“外交部”的上级是“行政院”,并非“国安会”,再者,“外长”对“外交”工作有法律赋予的权责,明知不可为而为,岂非置台湾利益于不顾?黄志芳在“巴纽案”显现软弱,政务官的风骨荡然无存。
社论说,陈水扁二度羁押以来,前往看守所会面的绿营人士络绎不绝,可见这个结构仍未“散箍”,更有不少人难以从陈水扁案中脱身,未来难免被法院传讯出庭,甚至与陈水扁对质,因此不得不供出陈水扁涉犯情节。但这些人长期为扁部属,为扁执行任务,很难置身事外,扁当庭翻脸不认帐,甚至反咬一口,可能随时发生。这些人既不敢“反出”陈水扁,又不敢“护航”,惶惶不可终日,正是目前的处境。
民进党主席蔡英文认为“行政院”查察二次金改是“清算”,怒曰“那就打一仗”!一般人千思万想,始终不解她为何有此态度?难道是怕“清算”后陈水扁以下的民进党核心人物或台面人士难以见人吗?难道民进党甘愿成为罪恶的遮羞布吗?台湾人民只有一个愿望,便是真相大白。问罪不等于清算,为问罪行之有无而查明真相,有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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