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立院”党团将力推“2008年度退税及补助特别条例草案”排入本周议程,俾将扩大内需预算五百八十三亿移做退税,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如果国民党团拒绝将退税案排入议程,恐怕会搞到‘立法院’本会期一事无成。”言下之意,民进党会有杯葛议事大动作。
为呼应民进党团作为,扁当局时期的“经建会主委”陈博志,亦提出“八点要求退税济贫”的主张,陈博志认为:扩大内需是为资本家和财团服务,退税才能“济贫”。对于民进党的退税主张,台湾《中华日报》刊载社论,发表不同的看法:
第一、当局编列五百八十三亿特别预算,科目明列为扩大内需,因此“依法”只能用于“扩大内需”,移做他用就是“违法”。
第二、“经建会主委”陈添枝表示:如果民众的消费倾向不到八成,退税便无法全数转为消费需求;亦即,当前人民消费能力大减,拿退税的意外之财去消费的可能性极低,民进党所谓“可刺激消费”纯属虚构。
第三、“中央政府建设公债及借款条例”规定:“政府”举债限用于公共建设,不含退税。上述五百八十三亿为“政府”“法定”举债,而扩大内需标的在公共建设,如果变相用于退税,除了违反上述条例,也违反“预算法”,不啻逼使“政府”犯罪。
第四、如果退税有助活络台湾经济,肩负民进党时经济策划重任的陈博志,为何不早提出这个主张?民进党下台才一个多月,那时台湾的经济状况比现在好吗?
在学理上,因为经济成长快速,政府税收出现溢收现象,以致形成“财政拖累”,采退税措施还钱于民,确能造成刺激消费的效果。这是因果关系,即基于完善的税制,政府税收溢收,则意味人民赚钱,生计无虞匮乏,退税所得用于消费,乃为合理的推断;在政府财金雄厚,人民富足,消费能力强,使市场畅旺的逻辑下,会促使经济发展提升到更高层次,亦间接使收入较低者获利,而达到“济贫”效果。
今年以来,新加坡、韩国、香港、澳门等国家或地区,相继对人民实施分红或退税措施,便是政府财政状况良好。然而,社论指出,台湾财政赤字高高挂,以二○○七年为例,“中央债券”余额高达三点九一兆元,而总结民进党执政八年,包括隐藏性债务在内,负债超过十三兆元,和上述国家或地区相比,正负悬殊,台湾岂有退税条件?
社论认为,民进党强行推动退税方案,只是趁乱搅乱的政治考虑,不过是炒作民粹的“外一章”罢了。其结果,或许对深绿群稍有凝聚作用,但“爱台十二项建设”的内需方案一旦因而流产,台湾经济之受害,毋宁雪上加霜。
马英九上任后,经济没有“马上”好,重要原因之一,人民皆知,是民进党交给新当局是个“烂摊子”,如国际油价不断飙涨,预期心理已导致物价波动,扁当局却对岛内油价一味“冻涨”,直使“压力锅”迅猛加压;又如“核四”兴建态度反复,无法如期商转,使发电成本无法降低,竟然电费也“冻涨”。
马当局因扁当局肇使台湾沉沦而先天不足,又遭逢国际通膨冲击而后天失调,值此内外交迫之时,民进党还要乱上加乱,这就是“爱台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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