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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贪腐借公营事业还魂 当局需慎思

2008年03月11日 11:2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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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总统大选”已进入决战时刻,然而,媒体与“立法院”竞相抖出执政党许多不为人知的“黑箱”公共政策,包括以当局的公共财政成立军火贩卖的鐽震公司,都市更新公司与台湾国际公司等,引发许多争议。

     台湾《中国时报》有文分析,虽然“国防部”、“经济部”、“交通部”等主导成立这些所谓民营公司,当局出资的比例也许是低于五十%,以出资比例而言,法律上这些投资性公司并非是公营事业,但是,当局是这些公司的最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对于其它的投资者,当局是地地道道大老板,也是金主,这几乎是公营事业的还魂,假如媒体爆料的这些讯息是正确的,那么“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就是公营事业还魂丹的提炼者。

     早期台湾的公营事业有“党国”(party-state)的色彩,台湾以及多数开发中国家普遍发展公营事业,都有发展经济学上的理论根据与快速工业化的实际需要,过去台湾的公营事业都是台湾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以母鸡带小鸡的精神,默默为台湾经济发展与工业化扮演领衔的重要角色。二○○○年后,台湾的人均所得已迈入一万三千美元水平。

     文章指出,事实上,当前无论是鐽震、都市更新公司、台湾国际公司,都是打着民营公司的假招牌,行公营事业的还魂策略。这些正准备成立的公司无论资金来源、公司组织与经营管理阶层的结构安排、投资管道、投资标的等等,在在都显示此地无银三百两,根本无法说服社会大众,让人不得不狐疑,这些诡异动作是否执政者狡兔有三窟。

  民进党在野时期的理想之一就是努力推动公营事业民营化或是公司化,以增进台湾资源之有效利用;执政后的民进党也不遗余力地落实民营化政策,例如:“中钢”、台汽、省属三商行、华航、“中华电信”等,可谓成绩斐然。然而,物换星移,执政当局在面临可能的二次政党轮替后,这些推动民营化的理想通通抛弃了,而且又悄悄的另成立数个当局主导型的投资事业公司,简直是公营事业的还魂。
 
     文章最后表明,公营事业或是当局投资型的公司,无论有多么神通,都有许多行政与“立法”监督不到的“代理成本”,无论是鐽震案、都市更新公司、台湾国际投资公司等,未来必然是台汽、“中船”、台铁、台肥的翻版。这些“新型的公营事业”,必然掉进“公共财悲剧”的陷阱,即成本由当局与社会大众共同负担,利益却是少数人分享的铁律,期许主政者三思而后行。(廖坤荣)

 

 

 

[责任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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