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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时:民进党玩奥步 台湾民主进入退步期?

2008年01月30日 09:0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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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进党面对即将到来的“总统”选战,不断提醒台湾人,如果“总统”选举民进党再度败选,台湾将要恢复一党独大的状态,并警告台湾的民主恐将进入退步期;另一方面民进党“立委”也预备提案声请“释宪”,挑战单一选区制度违反“宪法”上“票票等值”原则,陈水扁则同时退回张俊雄“内阁”总辞,以张“内阁”原班人马留任。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刊载社论表示,面对充满变数的政治发展,思考台湾的民主不能退步,在这有以下诸点观察。 

  首先,单一政党获得胜选并掌握“国会”稳定多数,甚至进而赢得“总统”选举同时掌握行政与立法两权,只要是出自人民透过选票的自由选择,就符合民主要求,不是民主的倒退。世界上所有的总统制、半总统制或双首长制国家(地区),经常出现单一政党先后在“总统”与“国会”大选中获胜同时掌握立法与行政两权的现象,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世界上所有的内阁制国家(地区),赢得“国会”稳定多数的政党,都必然同时掌握立法权与行政权,这一向就是民主政治的常态。反而是台湾过去在“国会”及“总统”选举中难得取得超过半数以上选票的政党,以少数政府的行政权与“国会”的立法权对抗八年之久,才是异态。民主从异态进入常态,只能说是进步,不能说是退步。 

  八年前,国民党输了“总统”大选,仍在“立法院”中掌握多数,国民党交出了政权,当时得票不满四成的陈水扁以代表新民意自居,讥讽“国会”是旧民意的象征。现在时移势易,“总统”似乎该被视为旧民意的代表了,面对新民意的“国会”,却质疑为民主退步的现象,说得过去吗?只认为支持自己的是人民,不承认投票给对手政党的多数是人民,这种民主素养,才是退步!

  社论指出,第二,民进党“立委”们在任期终了前夕,联手提案声请大法官“释宪”,挑战单一选区选举制度违宪,这是民主的进步还是退步呢?且不说新选制曾经是民进党坚持的政见主张,是民进党人不惜用绝食换来的“修宪”成果,现在反口要用制度不公为由挑战败选的结局,缺乏民主政治里的运动家精神。声请“释宪”的基调是说单一选制违反“票票等值”的“宪法”原则,可是单一选制是“立院”提案经过复决完成“修宪”程序后,已写成“宪法”增修条文的规定,是要“释宪”者说“修宪”违“宪”吗?单一选区跟着直辖市与县市的行政区域划分而走,也是“宪法”增修条文的要求,怎会构成违“宪”呢?难道单一选区制度是“修宪”不能逾越的界线?似是闻所未闻的主张。文章说,我们并不想担心闻所未闻的“宪法”主张交给大法官解释,但对于隐藏在主张背后不肯认输的反民主态度,深感应该提高警觉。好像主办球赛地主队在输球后说是主办单位公布的球赛规则不公;败了想要否定赛制来否定比赛结果,绝对不是民主进步的表现。 

  第三、张俊雄“内阁”在“立委”任期届满时总辞,可不是“宪政”惯例而已,而是大法官曾为“宪法”解释(释三八七)的明白要求。张俊雄“内阁”据之提出总辞,“总统”凭什么自行认定大法官的“宪法”解释业已失效?“总统”应该任意忽视或否定大法官的“宪法”解释吗?那么陈水扁为何用退回总辞案的方式留任“内阁”呢?大法官曾经解释过,“内阁”跟着“立委”改选辞职,是“义务性辞职”,也就是非辞不可,“总统”不能拒绝(释三八七、四一九);“内阁”若是在“总统”上任时辞职,则是“礼貌性辞职”(释四一九),也就是可辞可不辞。陈水扁退回“内阁”总辞,是违反“宪法”解释意旨的动作,其背后的玄机可能在于保留张“内阁”在任,谢长廷选上“总统”,“内阁”就正式向“国会”摊牌,只对“总统”负责,不对“国会”负责;马英九选上“总统”,张“内阁”则可拒为礼貌性辞职,因为大法官说过并无辞职的义务,所以“内阁”拒绝辞职交出政权。届时若“国会”要以不信任投票倒“阁”,“行政院”还可说“国会”选制违“宪”,已经声请“释宪”,“国会”并无正当性。执政者总的策略,如果就是选择性的玩弄“宪法”文字,拒绝在败选时交出政权,绝非民主进步。 

  社论表示,如果可以无视最新展现的多数民意,利用声请“释宪”埋藏否定“国会”选举结果,再以违“宪”的手法退回“内阁”总辞案,预留“总统”大选败选时拒不交出政权的可能性,我们就有理由担心,台湾的民主正在进入退步期,而且可能因此裂解民选当局正当性的手段,但愿我们只是杞人忧天。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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