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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日报:民进党当局养着痞子官员一大把

2007年10月18日 13:2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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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今天发表社评说,痞子这个词,基本上可以用来形容一个人不知廉耻,胡作非为,而且一付嬉皮笑脸的赖皮模样。台当局是由官员组成的,痞子官员自然组成了痞子当局。

 

文章说,“新闻局长”谢志伟堪称民进党内第一位痞子官员,有几件事可以说明。“教育部长”杜正胜在“立法院”备询时,手挖鼻孔而且玩弄鼻屎,状极不雅。如果杜“部长”承认这是不雅的动作,媒体也不会多所责怪。没想到,谢志伟竟将其解释为“嗤之以鼻”,恐怕在台湾除了民进党官员外,不会有人接受这样的解释,此其一也。

 

日前谢志伟随陈水扁出访,竟在媒体镜头前,对“立法委员”洪秀柱嬉皮笑脸的表示:“想念我吗?”这种行径,不仅是滥用媒体资源,而且失去了一个政务官对“立法委员”应有的尊重,更可悲的是失去了绅士的风度,将自己沦为痞子一类的人物。此其二也。

 

“立法院”为民主之殿堂,在“立法院”内,“立法委员”与官员之互动均有规范可循,其中更涉及到了“宪政”中权利与责任的问题。质询是“立法委员”受民众所托用以监督官员的权力与权利,而备询则是官员的义务,其中没有任何模糊的空间。没想到谢志伟视此如无物,兴之所至,即上台抢答,而且竟拒不下台。其行为不是痞子又是什么?此其三也。

 

社评指出,有了痞子官员,痞子当局也不奇怪了。民主政治讲究依行事,尤其是党政分际应该掌握清楚。所谓“入联公投”,是由民进党提案,而不是由当局政府提案,根本不应该动用一丝一毫的行政资源,包括经费与人力。根据“公投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投票”案成立公告后,提案人及反对意见者,经许可得设立办事处,从事意见之宣传,并得募集经费从事相关活动。然而第十三条也明白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借用任何形式对各项议题办理或委托办理“公民投票”事项,行政机关对此亦不得动用任何经费及调用各级政府职员。换言之,行政机关不能为提案人,亦不能为提案人为赞成或反对之宣传,更不得协助提案人完成“公投”之提案。现在民进党当局根本是公然违法,不仅动用经费做宣传,而且动用行政资源,包括地方政府动员人力联署、邮局盖邮戳、电力公司账单印宣传言等等方式,完全视行政中立、党政分际如无物。

 

任何一项议题要成为“公投”之议案,即表示人民可以有表示赞成与反对意见的权利。现在民进党当局的做法却是强将赞成的意见加于人民之上,甚至于连外国人也起而抗议。

 

社评直言,民进党辩解这是政策,但如果已是政策,又为何要举行“公投”?其中的矛盾,显然易见,而民进党只是将“入联公投”做为选举手段的司马昭之心,自然是路人皆知了。同理可知,谢长廷邀请马英九辩论“入联公投”,其关切者为选情,而非台湾的国际空间。所谓物极必反,我们相信,民进党这种铺天盖地的宣传,将会得到反效果,反而让民众认清其真面目。

 

 

[责任编辑: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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