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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时:台“司法”被政治权威逼到墙角

2007年09月07日 10:1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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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国时报》今天发表社论说,“司法院长”翁岳生破天荒地举行记者会,响应陈水扁连日对于“司法”的挑衅。“总统”质疑法官大多数是蓝党,要求“司法”中人检讨反省;“新闻局长”谢志伟随之大放厥辞,要求法官上网揭露自己的政党立场。

   

  白发皤皤的翁岳生院长,以他惯有的木讷说明法官依据“宪法”与法官守则,曾经签署誓言,必须超出政党立场独立审判;他无奈地呼吁大家相信“司法”;翁岳生是陈水扁的老师,当年法学院的教育恐怕是白费了。学生当了“总统”,摆出“逆我者亡”的强人姿态,对“司法”呛声。老师“大法官”忧心“司法”受到摧残,起身应战,居然左支右绌,自己的政党属性反而成为检视焦点,距离翁“院长”任满不足一月的时刻,真是情何以堪!

   

  不仅翁岳生情何以堪,整体“司法”系统不也一样?残酷的政治现实验证了“宪法”原理:政治权力总是强势,“司法”总是弱势。“总统”贵为地区领导人,不用刀枪、不用金钱,随口几句就可震撼“司法”界,羞辱所有的“司法”人员;单凭“总统”身分也可号令“大法官”为他量身裁衣为“宪法”解释;祭出刑事豁免权就已让“司法”审判近身不得。也只不过是跟在身后狐假虎威的政治化妆师,顺着“总统”的调门略事嚎哮,就使得一向声望崇隆的“院长”招架不住,保守拘谨的“司法”性格,让他面对挑衅“司法”的“总统”学生,嗫嚅不出当头棒喝的警语,反衬出书生从政有心无力,只剩晚节被创的悲凉!天哪,学生“总统”睥睨“司法”的顾盼自雄,不惜让自己的证婚人、也是亲手任命兼为“院长大法官”的恩师,一生受到的尊敬毁于一旦,这是什么世界?政治,扭曲人性可有限度?权力是否已将“司法”逼到墙角?

   

  文章说,解严之前,台湾的“司法”也曾被政治权威逼入墙角。今天解严已满廿年,台湾的“司法”竟又被政治权力逼到了墙角。不同的只在当年的威逼,是要法官加入执政党,用无声的台下施压窒息“司法”;而今天的威逼,则是要法官交代自己的在野党籍,用台面上的漫天喧嚣窒息“司法”。同样贯穿其中的权力逻辑则是,只问党籍归属,忽略公理是非。

   

  文章说,台湾“宪法”要求法官超出党派独立审判,不是禁止法官有政治信仰或是政党偏好,这是法官个人基本人权,“宪法”不会加以否定;真正的要求是不因个人的政治信仰或政党偏好影响审判公正,法官更该主动拒绝来自政党的干涉与蓄意影响。“宪法”既不禁止法官加入政党,也未要求法官退出政党。其实拒绝参加政党也是一种政治态度或偏好,厌恶政党政治的法官,同样不能因为嫌恶政党,就在审判当事人是政党的案件时,歧视政党而一概判决对造胜诉。法官就算退出政党,心中隐藏的政党偏好同样要受制于独立审判的要求。“司法”独立不在于法官是否已退出政党,而是在于权力部门乃至政党是否懂得尊重法官审判的空间,权势人物质疑法官有无政党党籍,强迫法官揭露其个人政治信仰的偏好,正就犯了不知尊重法官、干涉审判的大忌。

   

  不要以为外国的法官都要被迫退党或不能保留政党党籍,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华伦在就职前曾是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杜威的竞选搭挡,还曾连任三次州长;也无人要他退出共和党才能担任首席大法官。他任内做出许多令其任命者艾森豪威尔总统难以接受的人权判决,有人问他是否入了民主党,他答称“我只是民主人士而已。”另一位最高法院大法官休斯,辞去大法官之职,成为威尔逊总统的竞选对手,失利后曾任大使,若干年后又重入最高法院担任首席大法官,也没有人强迫他退出政党才能担任大法官。

 

文章说,就算是政治膻腥遍地,权力狼犬满街,孱弱的“司法”也还是要坚持独立,抵抗政治权力施压。禁得起政治烈火试炼,法院才能成为维护正义制衡权力的最后防线。台湾,可以没有“新闻局”,不能没有“司法”;不能有政治强人,却不能没有“司法”;政党的颜色可以消失改变,但“司法”必须存在,“司法”若被权力打倒,就是民主覆亡之日。翁“院长”任满了,体衰了,继起者必须坚强把守“司法”的独立空间,台湾的民主才有明天!

 

 

[责任编辑: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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