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联合晚报》昨天发表社论指出,陈水扁突然说“司法”人员“只问颜色不问是非”,因此当初一审有罪就下台的承诺,要另外考量。这讯息,难免不让人质疑,是因“公务机要费”一审宣判,在不久的时程内会有结果,福祸难卜,陈水扁干脆先打一剂预防针。 蓝绿为此又要一顿口水战,其实,这不正是陈水扁要的吗?他把脸一横,管他什么领导人的形象,自然有一堆绿色名嘴、绿色频道,替他擦脂抹粉,而绿营舆论一旦上阵,蓝营必然反击,你来我往之余,也就没人真在乎陈水扁讲这样的话,除了脱罪之外,伤害最严重的,是好不容易努力建立公信力的“司法”。这才是令人最心痛的啊! 社论质疑,“司法”,真的“只问颜色”吗?不扯别人,单拿陈水扁做例子,若真如陈水扁所说,那2004年“总统”选举的争议官司,莫非是“绿色法官"判连宋阵营输的喽?因为若不这样讲,那陈水扁的逻辑,就不能适用到检察官查绿营弊案、法官判绿色人物有罪的案例上了。可这么一来,那麻烦大了。检察官总是要依个案决定查是不查,起不起诉;而法官呢,也必然是在所审理之案子上,依个案证据的充足与否,去推断有罪无罪。况且,稍稍了解“司法”运作的民众都该知道,“司法”人员粗分两种,检察官与法官是不同的。相对而言,检察官代表公权力,主动打击犯罪,要说有政治力介入的话,那检察体系反倒容易遭到质疑,但若这么说,那陈水扁所领导的台当局,反而是“最大影武者”!以前陈水扁在野时,成天骂国民党干预“司法”,不就因为执政党有权力吗?那现在呢,请问谁在执政啊! 社论最后谈到法官,指出法官接案是抽签的,大案子都由三位法官承审,碰到哪位法官靠的是机率,至于法官怎么审,同样法官,在不同案子上,常出现这回判蓝营赢,下回判绿营赢,为什么,因为每个案子的状况与证据力不同嘛。这么简单的问题,连我们都懂,堂堂台大法律系高材生,当过律师的陈水扁会不懂?错了,他当然懂,他只是”故意“、”恶意“去扭曲“司法”而已!陈水扁谬哉言辞,台湾还能说什么!但“司法院长”翁岳生,怎一句话都没有?奇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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