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7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西方主流媒体发出新一波批评和质疑声。中国美国商会主席吉莫曼发表声明,指责这一法案“给在华运营的一些外国企业制造障碍”,并宣称此法案“模糊、有歧义,可供执法机关作出宽泛解释”。还有说网络安全法是冲着言论自由去的,是要把中国的国门重新关上,类似这些论调已经把中国人的耳朵磨出了茧子。
网络安全如今已经“大如天”,国家出台一部网络安全法,制定相应的网络发展战略,这应算是中国这种大国的“标配”了。中国关切自己的网络安全,将规则明确、法律化,这也是现代国家的题中之义。
西方大公司希望自己在中国的经营不受任何约束和管制,它们怎么做都行,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愿望不切实际,让中国一方面加强法制,一方面围绕它们的利益单独留出一块无政府主义的空间,这怎么可能,这不是要“治外法权”吗?
所有大国都很在意国家安全是否会被网络技术的发展捅出漏洞,美国在这方面的表现最激进。它宣称受到的境外网络攻击最多,对使用外国IT企业产品也最警惕,总体看,美国无疑是闹“网络安全”闹得最凶的国家。
与此同时,“棱镜门”事件又让全世界看到美国是网络世界最无法无天的国家,它搞网络窃听、破坏他国网络安全都越过了国际法及道德底线,如果国际法庭有足够权威和力量的话,是可以抓几个美国大官,判他们个十年八年的。
美国方面现在对中国通过网络安全法意见最大,但这当中一大半属于耍无赖的任性。如今中国一立法,西方就有人叫,这种心态是扭曲的。无论美国在华企业还是华盛顿的官员们,都知道中国立法的必要性,了解企业在华经营必须遵守中国法律的义务。但它们有把歪理说成“真理”的嗓门,不喊几声好像很难受。
新法要求企业把在中国搜集的数据存储在中国,向境外传输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审核,这一审核范围听取了外方的部分意见,法案修改稿做了进一步严格限定。如果这点监管都要放弃,意味着中国完全通透了给美国看。那么请美国允许中国企业买下一家美国高技术公司,然后把该公司的所有美国数据都传到中国来,并且交给中国的安全部门。
一些美国人在“装纯”,很像中国网上所说的“圣母婊”。还有一些美国企业在中国遇到了强劲竞争对手,打不过,又丢不起人,于是就编造它们受到了中国法律和监管部门额外限制的说辞,给它们在美国和西方舆论面前找台阶。
美国互联网企业像无敌舰队一样打遍全球,偏偏在中国排着队栽跟头,它们于是就认定自己输在了“不公平待遇”上。而实际上,中国的规则是面向所有企业的,中国监管机构管理本国公司更容易摸到门道,而外国公司配合监管的意愿总是比本土公司差一些。说外国公司在中国被管得比中国公司还“乖”,在中国听上去像是个笑话。
前段时间,外国在中国开的互联网信息公司总是能发布一些中国网站发布不了的信息,如果说有不公平,它是相反的。
中国决不会放弃对外开放的国策,更不会为了斗气关上面向世界的大门。加强中外交流是中国发展进步的生命线之一。但是外国机构应当尊重中国的法律,外国政府和媒体应当对它们表现出这样的尊重给予鼓励和劝导,而不是撺掇它们成心跟中国闹“超国民待遇”。
不会再有任何形式的“八国联军”了,中外交流将是互利共赢的过程。中国法律不健全支持不了对外交流持续的大规模上升,而中国怎么健全法律体系,必须由中国自己主导。美国人应当意识到,他们总批评中国立法,其出发点就是老旧帝国主义的,早该改掉了。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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