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翰灵中国社科院海洋法与海洋事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对于存在渔业纠纷的当事国来说,兼得鱼和“熊掌”是梦寐以求的事儿。
菲律宾与中国存在岛礁主权、海洋划界争端及渔业纠纷,这是事实。8月30日,菲律宾外长佩费克托·亚赛称,菲律宾准备与中国就共享南海传统捕鱼权问题签署一项临时协议,直到两国达成更为永久性的冲突解决方案,希望中国同意。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于10月18日启程访华前,也表示希望中国允许菲律宾渔民到黄岩岛海域捕鱼。作为回应,习近平主席在10月20日会见杜特尔特总统时说,“双方要深化农业扶贫合作。中方愿帮助菲律宾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能力,支持两国渔业企业开展合作。”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当天就记者问及黄岩岛附近海域捕鱼的问题时表示,双方讨论了在南海开展渔业合作包括两国渔业产业合作问题。出于两国友好情谊,中方愿就有关问题做出妥善安排。这样,中菲在解决岛礁主权、海洋划界争端之前,将就渔业问题进行务实合作。此次中菲首脑会谈之后,双方签署了13个双边合作文件,包括经贸、投资、农业、金融、旅游、禁毒、海警、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双方一致同意,从两国根本和共同利益出发,推动中菲关系实现全面改善并取得更大发展,造福两国人民。因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而严重受损的中菲关系由此解冻,菲律宾兼得鱼和“熊掌”。
事实证明,对于错综复杂的南海问题,正如习近平主席所指出的,只要双方友好协商,坦诚交换意见,管控分歧,谈合作,一时难以谈拢的可以暂时搁置。双方要坚持携手共同发展,为两国老百姓谋取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
南海问题虽然几经波折,但中方关于南海的方针政策,包括“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双轨思路”等始终不变。这也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中菲双方关于南海问题的一系列文件的规定及精神。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74和83条的规定,海岸相向或相邻的国家间在达成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协议以前,应基于谅解和合作精神,尽一切努力作出实际性的临时安排,并在此过渡期间内,不危害或阻碍最后协议的达成。这种安排应不妨碍最后界限的划定。根据该公约第123条的规定,像南海这样的半闭海沿岸国应就以下事项互相合作:(1) 协调海洋生物资源的管理、养护、勘探和开发;(2) 协调行使和履行其在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等等。该公约关于渔业资源利用、养护和管理的其他规定也要求有关国家,尤其是海上邻国相互合作。
在双边层面,中菲之间签署了一些渔业合作的文件,包括2004年两国签署的《渔业合作谅解备忘录》;2007年两国农业部签署的《关于扩大深化农渔业合作的协议备忘录》等。在中菲既有的较长时间的渔业合作的基础上,随着中菲关系的全面恢复,双边渔业合作,包括在南海的渔业合作有望得到加强和提升。
至今为止,南海、东海和黄海的绝大部分海洋边界均未划定,渔业纠纷频发。在最终达成划界协议及渔业协议之前,只要有关各国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上述规定和有关的渔业协定和安排,友好协商合作,妥善管控分歧,争取互利共赢完全是可能的。而采取严厉的单边渔业执法行动,甚至对手无寸铁的渔民采取暴力行动,适得其反。
[责任编辑:郭碧娟]
The requested resource has been assigned a new permanent U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