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案”审理结果,最早将于下个月出炉。“南海仲裁案”由国际海洋法庭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进行所谓的“审理”。" />
菲律宾提起的所谓“南海仲裁案')" style="color:#369;">仲裁案”审理结果,最早将于下个月出炉。在此节点上,美国自然不会忘记拉上自己的“小兄弟”们一起鼓噪、炒作。
“南海仲裁案”由国际海洋法庭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进行所谓的“审理”。中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理应遵守国际海洋法庭根据该公约作出的仲裁结果。但是,中国政府已于2006年根据《公约》第298条的规定提交了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等争端排除在包括仲裁在内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而菲律宾提交的所谓“仲裁案”正属于“海洋划界争端”事项。因此,中国政府在菲律宾提交仲裁案之初就已经明确表达了不接受、不参与“仲裁案”的立场。
既然如此,为什么国际海洋法庭还要强行受理此案,执意“仲裁”呢?原因正在于美国、日本的幕后“操作”。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即使当事一方明确表示不参与仲裁案,另一方仍可向国际海洋法庭庭长申请强制裁定国际海洋法庭具有管辖权,强行开启“仲裁”程序。在此过程中,国际海洋法庭庭长的“自由裁量”起决定性作用。2013年菲律宾酝酿发起“仲裁案”时,国际海洋法庭庭长是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此人2015年离职,随后被安倍晋三任命为日本新《安保法》的首席顾问,是日本最新一轮军事、政治扩张政策的主要幕后推手。作为美国的忠实“盟友”,有此大好时机,日本怎能不通过柳井俊二手中的权力向美国效力?
菲律宾作为此次“仲裁案”的直接推手,其表现既不聪明,也不道德。菲律宾在此仲裁案中完全是受美国控制的“傀儡”,以保证自身国家利益为借口,充当美国的“马前卒”。在此过程中,由于中国在国家利益的原则性问题上丝毫没有退让,菲律宾的国家利益不但没有加强,还失去了与中国加强经济合作的重要机遇。是为“不聪明”。菲律宾总统大选将于5月9日展开,各总统候选人围绕总统职位正在进行激烈的选战,各候选人共同的一点,就是利用南海局势为自己拉票。胜选呼声较高的杜特地就曾表示:“如果当选总统,我将在南海问题上不惜与中国挑起战争,并寻求盟国协助。”而在此前,作为菲律宾达沃市市长,杜特地过去10年一直拒绝在达沃市举行美菲军事演习,抵制在该市建造美国无人机发射场。政客为了胜选发表如此言论,是为“不道德”。
作为此次“仲裁案”的主要推手,美国是否曾被“仲裁”,对“仲裁”结果又是如何回应的?中国南海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叶强曾撰文指出,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教授埃里克·波斯纳曾作过统计,从1946年至1965年间,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案件得到执行的比例为80%;而在1966年至1985年的20年间,国际法院争议案件得到执行的比例下降到20%。在此期间,所有强制管辖案件均未得到执行。1986年至2004年,争议案件得到执行的比例仅为29%。从1946年至2004年间,美国曾参与的国际司法案件包括:“美国驻德黑兰外交和领事人员案”(美国诉伊朗)案,“在尼加拉瓜境内及针对尼加拉瓜的军事与准军事活动案”(尼加拉瓜诉美国)案,“拉格朗”(德国诉美国)案,及“阿韦纳和其他墨西哥国民”(墨西哥诉美国)案。其中前两个案件,当事国完全没有遵守国际法院的判决;后两个案件,当事国没有完全遵守国际法院的判决。
今年是美国建国240周年,历史不算长,但“拒绝执行国际裁判史”却如此“辉煌”。但是,美国还在不断指使日本、菲律宾利用国际仲裁抹黑中国,实在难以令人信服。更令人难以理解的事实是,中国的行为一直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而美国却至今未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美国有什么资格、凭什么要求中国遵守《公约》规定?
除利用司法途径搅乱南海局势,美国还在不断直接派遣战机和军舰前往南海,增加南海“军事化”程度。美国太平洋司令部4月22日发表声明称,4架美国空军A-10C攻击机和两架HH-60G“铺路鹰”直升机,19日在中国黄岩岛附近的“国际空域”执行了飞行任务。美国国防部为保证上述战机部署安排不被国内政治程序束缚,防长卡特在参议院4月28日对其进行的质询中,对上述战机部署安排以“信息涉密”为由拒绝确认。上个月,美国与菲律宾达成《加强防卫合作协定》,允许美国使用菲律宾的5个军事基地。《华盛顿邮报》报道称:“该项协议将使充满争议的南海地区出现更多的美国军事力量。”“美国此举旨在落实我们与菲律宾之间的多项安全承诺。”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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