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前,《波茨坦公告》敲响了日本军国主义的丧钟。长期以来,日本右翼势力仇视《波茨坦公告》,诋毁其国际法地位,试图抹杀其历史影响。安倍政府更是明里暗里挑战《波茨坦公告》的基本内容及其精神。在此背景下,重申和坚持《波茨坦公告》精神,对于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波茨坦公告》的逻辑链条不容割裂。《波茨坦公告》继承了1943年《开罗宣言》的主要内容,并在第八条明确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二者构成对日处置和战后秩序的重要法律基础。1945年,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并在《日本投降书》第一条和第六条中均宣示“承担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1972年,日本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又重申“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因此,无论从国际法还是中日关系角度,《波茨坦公告》都是日本必须遵守的重要国际法文书。
第二,国际社会对日本侵略历史的定性不容翻案。《波茨坦公告》继承了《开罗宣言》,后者确认了日本发动的对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的侵略性质,前者为对日处置确立了各项原则和立场,是对日本侵略者的最后一击,同时也是为了防范日本再走侵略之路。此外,体现了《波茨坦公告》原则和精神的《联合国宪章》在其“敌国条款”中也明白无误地把“敌国”即日、德、意等国发动战争的行为定性为“侵略”、其政策定性为“侵略政策”。
第三,战后日本军国主义不应有立足之地。彻底清算日本军国主义,消除军国主义产生的土壤,防止军国主义卷土重来再次祸害世界,是《波茨坦公告》的要旨,这也是战后亚太地区和平国际秩序的基础。
第四,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是倒行逆施。《波茨坦公告》全部13条的内容,可以归结为一点:从能力、制度、思想等方面铲除日本再次发动战争的可能性。这一精神反映在《联合国宪章》中,体现在日本“和平宪法”里。安倍政府重新解释宪法,解禁“集体自卫权”,就是要重拾“战争权”。
第五,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制造麻烦是对《波茨坦公告》的背弃。《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在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之后,紧接着再次明确“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这既重申了《开罗宣言》所提出的日本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台湾在内的领土必须归还中国,又规定了日本主权所及范围,因此构成解决钓鱼岛归属问题的法律基础。
对照上述五点,可以看出,日本右翼势力和安倍政府贬低《波茨坦公告》对日本的国际法约束,否认和歪曲二战定性,为军国主义招魂,加紧解禁“集体自卫权”,继续在钓鱼岛问题上制造紧张,已经到了偏执的程度。上述政治势力在《波茨坦公告》问题上的奇谈怪论,与其否认、美化日本侵略战争的一贯言行如出一辙。这种历史偏执已对地区和国际和平稳定造成威胁,值得高度警惕。在二战胜利70周年之际,重温《波茨坦公告》的内容和意义,在更广范围内传播其精神,有助于防止日本右翼偏执病的蔓延和失控。
(作者为国际问题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