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需要再次制裁伊朗,美国不会允许联合国安理会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行使否决权,包括中国和俄罗斯”,美国把联合国当成美国国会了,其财长雅各布说话的语气俨然“地球之王”。
伊核谈判磕磕碰碰已经走过12年,终于迎来了一线曙光。伊朗同伊核问题六国于4月2日在瑞士洛桑达成框架性解决方案,并准备在6月30日最终期限前达成最终协议。美国总统奥巴马曾第一时间发表讲话宣布“战果”,但又称“这份协议并非建立在‘信任’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前所未有的核查’基础上。”
除非伊朗允许核查人员访问其包括军事基地的所有设施,否则美国将阻碍任何最终核协议的达成。而伊朗总统鲁哈尼表示,“伊朗不会为达成伊核问题最终协议,允许核查人员检查其军事设施。”双方针锋相对,马拉松式的伊核谈判,又走到悬崖边。
对美国而言,外交谈判是阻止伊朗获得核武器的途径,如果外交方式不奏效,各种选项都会摆上桌面,包括制裁和动武。雅各布“不允许”中国和俄罗斯行使否决权,一方面暴露了美国的傲慢和强盗逻辑,另一方面表明美国对达成伊核最终协议前景的深度焦虑。
在安理会行使否决权,是“大国手中的权杖”。 从联合国1945年成立至今,安理会的5个常任理事国一共动用了300余次否决权。美国号称联合国的“决议杀手”,其形势否决权的次数占总数的30%左右,仅次于俄罗斯(包括苏联时期)。为了自己的利益,美国不怕成为“孤家寡人”。在1996年的联合国秘书长竞选中,美国一票否决,加利的连任秘书长梦碎。中国是5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使用否决权最少的国家,仅仅8次。
美国自我标榜为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何以在国际事务中表现得如此不民主呢?难道美国可以否决其他“五常”国家的否决?如果觉得在安理会受到羁绊,美国可以抛开联合国单干,在此方面它可谓劣迹斑斑——侵略伊拉克、发动阿富汗战争、搅乱利比亚和叙利亚——哪一次不是抛开联合国直接武装干涉他国内政?
试想,如果中俄对美国行使否决权说不,美国反应将会怎样?答案显而易见。中国有句老话: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已做不到的事情无权强求他人,美国若完全不顾忌作为一个世界大国的风度自扇其面亦可,但无权阻止中国行使否决权。
行使否决权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正当权利。只要能够维护世界和平和公平正义,中国肯定会大力支持。所以,是否在伊核问题上行使否决权,中国自有决断,美国人说的不算!(王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