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月初突然恶化的伊拉克北部局势,使得在当地有众多大项目、大合同的中国,一时间成为传闻和热议的焦点,“两千多中国石油工人被困无人过问”之类的小道消息,一度传得沸沸扬扬。后经各方报道澄清,中国在伊拉克的国企员工逾万人,但在危险区域内的并不多。有国内援引海外报道称,中国外交部“要求当地使领馆组织加快在28日前撤出驻伊拉克石油项目员工”,但核实海外原稿,要求加快撤离的,仍是处于战区等危险地带的人员、项目。
中国国企何以在中东等热点地区,屡屡遭遇看似不相干的风险侵袭?
首先,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一方面对海外能源、原材料的需求量与日俱增,另一方面,为确保这些资源的开发、输送,及消化巨额外汇储备,开始大量承接、投资海外大型基建项目和基础设施工程。
在国际舞台上中国是后来者,风险低、收益大的地区和领域,往往已被工业化国家的企业、资本捷足先得,这在客观上迫使中国企业另辟蹊径,“人弃我取”。在诸如战后伊拉克、阿富汗、南北苏丹、埃塞俄比亚欧加登、尼日尔河三角洲等地区开拓。这些地方往往是机遇多、风险也大,部族、宗教、政治、经济、城乡、贫富,各种矛盾错综复杂,交织缠绕,在这些地方加大“进入”力度,相应就会增加许多风险。上世纪90年代,中国国企利用各国对苏丹投资风险顾虑重重、犹豫不决之际,在当地获得投资成功。2003年后的伊拉克石油领域,中国国企又复制了这种“富贵险中求”式的成功。
中国海外利益近几年来扩张迅速,而维护海外利益的手段、能力,尤其思维、战略的演进,却与实际需要拉开了距离。尽管几年里,中国相继在诸如利比亚撤侨等非常时刻有所表现,领事保护等工作也得到加强,却仍无法满足“即时反应”的需要,更不用说通过“无声的压力”,消弭隐患于无形了。
在具体操作中,国内一些责任部门和某些派驻机构、人员,出于对确保国家战略资源供应稳定的考虑及政治、经济实际利益的考量,在“项目获批”和“安全确保”间,注重利益,以致忽略了风险。一些国企经营者则在项目前期调研中忽视风险,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掉以轻心。
在热点地区经营的中国国企有许多特殊习惯,如现金积累多、习惯大量雇用本国职员、喜欢封闭式管理、遇到不测惯于用钱解决、喜欢走上层路线,等等,这些都让中国企业、员工容易成为各种针对性袭击的目标,并且有意无意地卷入当地的矛盾是非中,被迁怒者当作发泄对象。
如果说,类似此前利比亚和此次伊拉克北部的“战火中风险”更易得到重视,那么另一些“没有硝烟的风险”则往往被忽视,而这些风险所造成的国家财产损失,未必在战祸之下。如中铁在建沙特麦加轻轨项目中因成本计算失误等原因,导致至少42亿元的损失。之所以出现这种“没有硝烟的风险”,一方面,许多国企和决策者责任心不强,预研不充分,一味“抢单”,盲目压低价格;另一方面,某些中国驻外机构片面将中标、签约当做衡量自身政绩的标准,对隐患、风险视而不见,甚至反感他人提及,最终导致“问题项目”出现。
此外,一些国企在同一热点地区的盲目竞争,也造成不必要的风险,此前在苏丹,“三桶油”盲目竞争就曾给喀土穆当局以渔利之机;而在伊拉克,“三桶油”在南、北方的各行其是,也一度增添了政治上的被动,和经济上的内耗。
如果在决策前做足风险评估、市场调查功夫,许多不幸的事件原本可以减轻甚至避免;如果有关方面和个人不是把能源、利润等要素放在过于突出的地位考量,更客观、更全面地分析投资、作业环境,决定项目取舍,许多灾难原本不应发生。事实上,在民族矛盾尖锐、恐怖活动和武装冲突频发的热点、焦点地区推进资源开发,如果安全得不到到切实保障,预想中的经济利益很难实现。
如果有关部门能加强对海外相关地区的信息披露、信息管理,完善预警和通报体系,许多企业和个人在决策时就能多一些参照,少一些盲目;如果海外使领馆、经商处和其他相关机构,不单纯追求签约率和签约金额,多一些责任心和主动性,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有关企业和个人在海外投资、经营中能多一些冷静,少一些冲动;多一些对当地人、当地风俗、法规的了解和尊重,少一些盲目和自大;多一些依法经营的理念,少一些摸着石头过河的经验主义;多一些大局观、公益观,少一些惟利是图和目光短浅,就能在很大程度上规避风险、化解反感和积怨,将大多数危机消弭于未然。
当然,在危机爆发,热点凸显之际,发挥中国的大国影响力,运用国家机器和政治、外交、经济、军事手段,最大程度地维护中国海外权益,不但应该,而且必须,但在这方面,事后的应对、补救固然重要,事前的未雨绸缪、预警防范更是关键。化风险于无形,才是根除对中国海外利益威胁的上上策。(陶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