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防劫机法严惩虚假恐怖威胁

时间:2013-06-13 15:54   来源:法制日报

  日本“关于处罚强取航空器等行为的法律”又被称为“防劫机法”,这部法律属于日本刑法的特别法,对于如何处罚劫机及妨害飞机正常运行的行为给予了明确的规定。该法第四项条款规定,对于通过欺骗或威胁的手段,致使飞机改变航路或以其他方式妨碍飞机正常飞行的行为,可以处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2年8月1日,日本发生了一起航空“诈弹”事件,一架飞往纽约的客机因炸弹威胁被迫返航,247名无辜乘客经历了一场惊魂。发出航空“诈弹”威胁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捕后于今年3月被追加了涉嫌违反“关于处罚强取航空器等行为的法律”(又称“防劫机法”)的罪名,同时还将面临航空公司的高额索赔。

  日本航空公司中国室的隋千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作为航空“诈弹”事件的受害方之一,日本航空公司的相关部门正在统计航班中途返航造成的损失额,并将向被告索赔。此外,日本航空公司对247名乘客作出的补偿,也将被计入损失额中,一并向被告索赔。

  247名乘客一场惊魂

  2012年8月1日13时25分,日本航空公司官方网站的顾客来信网页上出现一封威胁邮件,称“在从成田机场飞往纽约的006次航班上安装了炸弹”。犯罪嫌疑人在邮件里同时提出了释放包括麻原彰晃在内的奥姆真理教在押人员的要求。邮件中还提到准备在日本的地铁中释放硫化氢毒气,让人联想到当年的地铁沙林毒气事件的严重后果。

  邮件中所提到的“被安装了炸弹”的006次航班在日本航空公司收到威胁邮件前一个半小时就已经起飞,航班上共有乘客247人、乘务人员18人,共计265人。

  收到邮件后,日本航空公司在15点10分左右作出了让006次航班返航的决定。航空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说:“与警方协商后,我们决定让飞机返航,尽管飞机起飞前已经接受过安全检查。”当天晚上20时10分许,被迫返航的航班在日本成田机场顺利降落。

  随后,成田机场所在的千叶县机场警备队炸弹处理小队迅速对飞机和乘客的行李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但是未发现任何可疑迹象。两个小时后,该航班的247名乘客在一场惊魂过后,不得不换乘日本航空公司的其他航班飞往纽约。

  涉嫌违反“防劫机法”

  就在这起航空“诈弹”邮件事件发生前两天,日本大阪市政府官方网站和首相官邸网站也曾分别收到将实施无差别杀人的投稿。所留的网络IP地址与飞机炸弹邮件事件中犯罪嫌疑人的IP地址相同,日本警方据此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经查,此犯罪嫌疑人为居住在大阪市的一名男子。

  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警方认为嫌疑人电脑中留有发帖的记录,且没有发现木马病毒,可以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最终,警方以“暴力妨碍业务”的罪名逮捕了该名男子。由于该男子一直否认指控,最终检方只以“欺诈妨碍业务”的罪名对其进行起诉,并未对炸弹邮件事件进行起诉。

  奇怪的是,同一时期,日本各地还发生了十几起利用网络发布威胁信息的事件。有人因此受到调查,甚至还有一名未成年人因此被法院实施保护观察的措施。然而,随后在对其他的虚假恐怖信息事件的调查中,警方在嫌疑人的电脑中均发现了一种被植入的不易被发现的新型木马病毒,据此排除了嫌疑人的作案可能。在当事人的要求下,日本警方对那一时期的相同案件进行了重新调查,在嫌疑人的电脑中均发现了这种病毒,其中也包括发出飞机“诈弹”威胁邮件的嫌疑人。

  一系列的错案接连发生,令日本警方深感面子受损。为挽回面子,日本联合多地警力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合作破案,并在一个偶然因素下,锁定了这一系列案件的真正作案人,最终于2013年2月以“暴力妨碍业务”的罪名对其实施逮捕。今年3月3日,警方又对其追加了涉嫌违反“关于处罚强取航空器等行为的法律”的罪名。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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