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疆域组成部分(厘清钓鱼岛问题②)
大量历史文献无可争辩地表明,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最晚从明清两代开始,钓鱼岛已成为中国疆域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
自明朝之初,钓鱼岛已纳入中国疆域版图。嘉靖十三年(1534),明政府派给事中陈侃前往琉球,册封琉球国王。陈侃在其所著《使琉球录》中记载道:“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过平嘉山(今彭佳山),过钓鱼屿(今钓鱼岛),过黄毛屿(今黄尾屿),过赤屿(今赤尾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路程……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这一记载,清楚地指出了钓鱼列岛在中国疆域版图之内。
类似上述的记载在史料中屡见不鲜。嘉靖四十年(1561年),明朝的又一任册封使郭汝霖在《使琉球录》中写道:“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 “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意为赤屿(即今赤尾屿)乃是对着并连接琉球地方之界山。山,古意即界山,也就是说赤尾屿以东是琉球海域,以西是中国海域。
正是由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疆域的组成部分,所以从明代开始就把钓鱼列岛纳入了海防范围,对其实施了有效管辖。刊印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由福建总督胡宗宪幕僚郑若曾编著的《筹海图编》卷一《沿海山沙图》中,“福七”、“福八”两图不但记录了台湾、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屿属于福建海防范围以内的情况,而且标明了这些岛屿的位置与统管区域。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吏部考功司徐必达根据《筹海图编》中的“万里海防图”重绘《乾坤一统海防全图》,图中把钓鱼列岛明确标明在中国海疆海防范围内。
实际上,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为中国辖地,也是当时日本人、中国人、琉球人的共同认识。
1650年,琉球国相向象贤监修的琉球国第一部正史《中山世鉴》记载,古米山(亦称姑米山,今久米岛)是琉球领土,而赤屿(今赤尾屿)及其以西则非琉球领土。
琉球大学者、紫金大夫程顺则在其所撰《指南广义》(1708年)中记载了“福州往琉球”的针路,该书附图中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连为一体,与古米山之间成一明显的分界线,表明古米山是中琉分界线,钓鱼岛界黄尾屿、赤尾屿是中国岛屿。
1719年,日本史地学家新井白石撰《南岛志》所绘琉球国全图,即以最西南端的与那国岛和西南端的久米岛为琉球国边界,钓鱼岛不在琉球国全图之内。
1809年,日本学者高桥景保绘《日本边界略图》中,也未将钓鱼岛列入琉球。
一些西方人的著述也有上述类似记载。如,1809年法国地理学家皮耶·拉比等绘《东中国海沿岸各国图》,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绘成与台湾岛相同的颜色;1811年英国出版的《最新中国地图》、1859年美国出版的《柯顿的中国》、1877年英国海军编制的《中国东海沿海自香港至辽东湾海图》等地图都将钓鱼岛列入中国疆域版图。
近代以后,中国加强了对钓鱼岛的管辖。同治二年(1863),胡林翼、严树森等编绘的《皇朝一统舆图》用中文地名标出了钓鱼屿、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名;而凡属日本或琉球的岛屿,皆注有日本或琉球地名。作者在跋文中特意注明,“名从主人,如属于四裔,要杂用其国家语”。这明白无误地说明钓鱼列岛是中国的领土,与日本毫不相干。
1871年编写的《重纂台湾通志》将钓鱼岛列为台湾宜兰县的海防要冲。其载,“噶玛兰厅即厅至北界三貂,东沿大海生番聚处……厅治南港门宽阔,可容大舟,属噶玛兰厅营分防,又后山大洋北有钓鱼台,港深可舶大船千艘,崇爻之薛坡兰,可进舢板船。”
综上所述,至晚从明朝开始,钓鱼列岛就已成为中国疆域的组成部分,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承认。
据目前所见文献,日本人首次探察钓鱼岛是在1884年。1884年,日本商人古贺辰四郎登上钓鱼岛,随后向冲绳县地方政府予以报告,冲绳县政府随后对钓鱼岛展开调查,并提请日本中央政府在钓鱼岛建立国标,但为中国方面发觉。由于顾忌钓鱼岛属中国领土,日本政府未敢轻举妄动。
在甲午战争后期,日本已稳操胜券,日本政府认为窃取钓鱼岛时机已经成熟。1895年1月,日本内阁会议召开秘密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在钓鱼岛修建界桩事宜,在中国政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以秘密决定的方式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划归冲绳县所辖,日本就此窃取了中国钓鱼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