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地区家政工人待遇亟待改善

时间:2013-01-17 15:13   来源:人民日报

  国际劳工组织亚太地区办事处日前发布首个《世界家政工人报告》显示,在保障家政工人基本工作权利和其他带薪工人享有的权利和工作条件方面,尤其是工作时间、最低工资标准和生育保护方面,亚太地区落后于其他地区。

  该报告的主要作者、国际劳工组织亚太地区办事处高级专家马尔特·鲁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亚太地区国家政府应该加紧审阅各国法规,修订那些把家政工人排除在外的基本劳工保护条款,例如每周休息一天的权利、每周最长工作时间以及按照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权利。”

  报告称,截至2010年年底,全球家政工人人数达到5260万人,其中女性家政工人约占83%,亚太地区家政工人人数从1995年的1382.6万人提高到2010年的2146.7万人,是全世界家政工人最多的地区。

  报告称,亚太地区许多国家高度依赖外籍家政工人。目前,泰国有约25万名家政工人,2010年,约有8.8万名外籍家政工人在泰国注册,其中80%以上来自缅甸。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马来西亚的外籍家政工人的人数也显著上升,现共有约25万名,其中,一半以上来自邻国印尼和菲律宾。据新加坡“亚洲新闻频道”网站报道,目前新加坡有大约20万名外籍家政工人,主要来自印尼、菲律宾和斯里兰卡。此外,报告还显示,由于中东、欧洲和亚洲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对家政工人的需求逐渐增长,近年来,来自亚太地区的移民工人数一直在上升。

  报告称,亚洲只有3%的家政工人可以每周休息一天,而全球50%以上的家政工人都享有这一权利。亚太地区只有1%的家政工人有每周最长工作时间的法定限制,而拉丁美洲75%以上的家政工人都享有这一保护性权利。此外,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只覆盖到亚太地区12%的家政工人,覆盖率仅高于中东地区。而在世界上的所有其他地区,85%以上的家政工人都预期可以领到最低工资。在产假福利方面,亚太地区76%的家政工人没有享受到这项权利,而在拉丁美洲,所有家政工人都有休产假的权利。

  鲁克称,把家政工人排除在基本劳工保护措施之外,反映出“家政在某种程度上并不是真正的工作”这一看法的存在。鲁克表示,家政工人不只是照顾家庭,还帮助更多雇主,尤其是带有宝贵技能的雇主从家务劳动中抽身出来从事有偿工作,从而为经济创造了价值。显然,家政工人值得拥有更好的待遇。

  鲁克表示,自2011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第189号关于家政工人的公约以来,泰国、菲律宾、新加坡和越南等一些亚洲国家已经做出了一些改进。

  据新加坡“亚洲新闻频道”网站报道,新加坡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一项新的法律,要求外籍家政工人的雇主必须允许家政工人每周休息一天或多支付一天薪水。到2015年,该法律将覆盖到新加坡所有的家政工人,违反这一法律的雇主将被处以高达5000新元的罚款或被判入狱6个月。

编辑:张洁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