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主导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即将诞生

时间:2012-11-21 12:40   来源:人民网

  目前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的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上,全球将看到一个新的自由贸易协议组织诞生。这个协议组织全称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今年8月,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经济部长会议通过决议,将在11月召开的领导人会议上共同推出RCEP。RCEP将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最新产物,这一开放的合作机制将直接影响今后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对企业发展也将产生新的机遇和挑战。近日,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方常务副秘书长许宁宁就“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这一合作机制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请问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是怎样一个合作机制?

  许宁宁: RCEP是英文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的缩写。它是东盟国家近年来首次提出,并以东盟为主导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是成员国间相互开放市场、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RCEP的主要成员国计划包括与东盟已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即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东盟10国与这6个国家分别签署了5份自由协定,其中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是共同与东盟签署的一份自贸协定。组建RCEP目前计划是这16个国家,东亚峰会另外两个成员国(美国、俄罗斯)因现没有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关系,所以不在RCEP成员国计划范围之内。东盟计划待16个国家将RCEP建到一定程度后,再商谈美国、俄罗斯加入事宜。

  RCEP的目标是消除内部贸易壁垒、创造和完善自由的投资环境、扩大服务贸易,还将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等多领域,自由化程度将高于目前东盟与这6个国家已经达成的自贸协议。RCEP拥有占世界总人口约一半的人口,生产总值占全球年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

  2011年2月26日,在内比都举行的第十八次东盟经济部长会议上,部长们优先讨论了如何与其经济伙伴国共同达成一个综合性的自由贸易协议。会议结果是产生了组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的草案。在2011年第19届东盟峰会上东盟十国领导人正式通过了RCEP。今年8月底召开的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经济部长会议原则上同意组建RCEP。东盟秘书长素林形容这项决议是“一项重大成就”。尽管由于领土问题和在贸易自由化原则上的分歧,RCEP内各方步调未必能完全协调一致,但尽早达成自由贸易协定、增加经济活力已成为各方共识。目前RCEP货物贸易工作组已经运作,服务工作组和投资工作组将于今年10月启动。

  新西兰贸易部长格罗泽日前表示:“RCEP是深化这个世界上最具活力地区整合的大胆举措。”日本媒体评价,对于贸易政策已到了僵局的日本来说,RCEP会是一条生命线。日本一些分析人士估计RCEP会比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对日本经济GDP促进高出两倍。在开完16国经济部长会议后,日本部长枝野幸男松了口气地说:“起初,我以为会有许多障碍。但在过去一年里,事情进展很快。”

  记者:建立RCEP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许宁宁:2011年11月,在印尼巴厘岛召开的第19届东盟领导人会议通过了建立东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框架的专门共识文件。共识文件指出,在互利、透明和务实的基础上,加强与伙伴国之间经济一体化与合作。确保所有东盟成员国以及其各国人民均有机会全面参与和获益于经济一体化和合作。建立由东盟主导的经济一体化进程,携手与感兴趣的东盟自贸区伙伴国一起建立RCEP,随后与其他外部经济伙伴。RCEP旨在达成一个全面互利经济伙伴协议。此协议应包含更加宽广、更加深层次的参与,并富有成效的提高已有的东盟自贸区协议和与对话伙伴的全面经济伙伴协议。此协议应有一个开放的加入条款,允许任何东盟自贸区伙伴国参与,除非他们还没做好准备参与。

  在通过的共识文件中规定了建立RCEP的一般原则,包括:(1)涵盖范围、(2)进程、(3)开放加入,以及:(4)透明性,签署协议将予以公开,确保利益相关者理解和利用经济一体化与合作。(5)经济技术合作将成为协议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支持东盟成员国和执行协议利益最大化。(6)便利化,此协议应包含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共同努力促使贸易和投资便利,包括降低交易成本。(7)经济一体化,此协议应有利于东盟经济一体化,经济均衡发展,加强东盟成员国之间以及东盟与其伙伴国之间的经济合作。(8)特殊和差别待遇,此协议应为东盟成员国提供特殊差别待遇,特别是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9)该协议应符合WTO协议。(10)此协议应进行定期审查,确保有效且有益的执行。委任东盟有关部长和东盟秘书长执行上述原则,并在东盟和其合作伙伴共同参与下制定具体原则。

  2012年8月30日,在柬埔寨暹粒召开的第一届东盟+自贸区伙伴国经济部长会议公布了如下共识:

  1. 东盟及自贸区伙伴国各经济部长今天迈出重要的第一步,朝着建立一个新的区域自贸区,形式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部长们认识到RCEP对加强本地区经济架构具有重要意义,并承诺将致力于使RCEP成为一个现代化的、高质量的协定,从而巩固和促进参与国未来的经济增长,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2. 东盟、澳大利亚、中国、印度、日本、韩国和新西兰各国经济部长参加了第一届东盟+自贸区伙伴国经贸部长会议,会议由柬捕寨国务兼商业大臣Dr. Cham Prasidh主持。

  3. 部长们欢迎第一届东盟+自贸区伙伴国经贸部长会议的召开,这将是启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RCEP)谈判的关键一步。这很有可能将该区域转变为一个拥有30亿多人口,GDP总值17.23万亿美元一体化的大市场(根据2010年数据)。

  4. 部长们对经济高官们为实现在2012年11月启动RCEP谈判而设定的进程十分满意。部长们还注意到RCEP货物贸易工作组在已经开始启动,并责成官员在服务贸易和投资方面也应该尽快进入工作组层面。在有关官员们的准备工作的基础上,部长们同意向各自政府提交关于启动RCEP谈判的建议。

  5. 各国部长一致同意就RCEP谈判的指导原则和目的向各自领导人提出建议,以备审议,并于2012年11月签署。部长们相信,在RCEP筹备阶段呈现好兆头,这有利于RCEP促进加强区域经济。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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