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菲对黄岩岛主权声索难以自圆其说

时间:2012-05-07 14:02   来源:中新社

资料图:菲律宾购自美国的军舰

  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6日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黄岩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黄岩岛的主权拥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菲律宾对黄岩岛的主权声索是荒谬的,不仅毫无历史事实依据,而且从国际法上也难以自圆其说。

  吴士存表示,菲律宾的领土组成和范围是明确的,其由一系列国际条约所确定,这其中既无一条约涉及黄岩岛,也无一条约或法案将黄岩岛纳入菲律宾领土范围。1898年的《美西巴黎协议》、1900年的《美西华盛顿协议》以及1930年的《英美条约》均明确规定,东经118°线为菲律宾领土的西部边界,黄岩岛在此范围之外。二战以后,菲律宾与美国之间签署的一系列条约和协定先后重申了上述三个条约的法律效力。菲律宾1935年颁布的《宪法》以及1961年颁布的《领海基线法》均明确重申了东经118°线为菲律宾的西部边界。1981年、1984年菲律宾官方出版的地图也都将黄岩岛标绘在菲领土之外。菲律宾官方也曾明确表示,黄岩岛不在菲领土主权范围以内。上述事实充分证明,黄岩岛处于菲领土范围之外,从未成为过菲律宾的领土。

  吴士存说,1997年以前,菲律宾从未对中国政府对黄岩岛行使主权管辖和开发利用提出过任何异议。20世纪90年代后期,菲律宾对黄岩岛的态度发生变化,并开始对黄岩岛提出主权要求。菲律宾的主张依据主要是:一是所谓的“继承主权说”;二是所谓的“黄岩岛在菲律宾专属经济区内”;三是所谓的“地理临近说”。

  吴士存表示,无论从习惯国际法还是现代国际法来看,这三种主张依据均不构成菲律宾对于黄岩岛所谓“主权”的法理基础。

  他分析指,菲律宾宣称,美国自上世纪50年代以后,曾控制黄岩岛并将其作为训练靶场。因而,菲律宾从美国人手中“继承了对黄岩岛的主权和管辖权”。依据国际法,菲律宾的这种主张声索完全站不住脚,其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中国拥有黄岩岛主权的事实。

  此外,菲律宾也宣称,黄岩岛在菲律宾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菲律宾对黄岩岛拥有 “主权”。事实上,菲律宾所谓的“专属经济区”,是基于其自身对海洋法的单方面解释,简单地认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专属经济区的最大宽度为200海里,而黄岩岛东距菲律宾吕宋岛约125海里,于是就在其专属经济区之内。菲律宾罔顾黄岩岛的主权已归属中国的事实,片面曲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所谓“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主张损害中国的领土主权,构成了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滥用,同时也违背了《联合国宪章》关于领土主权不可侵犯的基本准则。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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