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确保有效调控
如果说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市场机制是“看不见的手”,那么,政府的政策调控就是“看得见的手”。美国政府对文化产业的管理可以说是两手并用,后者集中体现在通过税收政策实现对文化产业的有效调控。
为了鼓励知识的传播,美国联邦政府对出版物不征收商品销售税;对非营利性出版机构,联邦政府不仅不征税,还给予一定的资助。美国政府对出口图书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先征后退),对进口图书也免征进口税。此外,美国实行出版物邮寄费用优惠政策,书刊邮寄费用比其他邮品优惠30%。
为了鼓励企业和个人捐助文化艺术的发展,美国政府在上世纪70年代制定了著名的“501(c)(3)”条款,对非营利艺术团体与机构、艺术产业捐助者实行财产税和销售税的减免优惠,甚至在其寄发宣传广告等邮件时减免60%的邮资。在这一政策的推动下,大批慈善机构和基金会应运而生,公司、团体和个人也积极资助文化艺术事业。此外,美国地方及联邦政府还利用部分其他产业的销售税建立针对艺术产业发展的“信托基金”。
为了扶持知识产权业的发展,美国政府给予美国的软件企业“永久性研发税优惠”。如美国国内税收法第41款中规定的“研究与试验税优惠”部分,为美国公司在税收年的实际研究支出提供20%的税收减免。
为了抵制完全市场化媒体过于商业化的倾向,美国政府直接推动了公共广播的发展。1967年,国会通过《公共广播法》,成立了一个非营利性的广播电视机构——公共广播公司。该公司负责推动全国公共广播事业的发展,分配联邦政府的拨款,协调各公共台之间的关系等事务。1969年,公共广播公司设立了“公共广播网”,通过卫星向全国的公共台传送节目。1971年,公共广播公司成立了负责全国公共广播电台之间业务联系的机构“全国公共广播电台”,它在全国各地都有附属电台,播出教育、文化类节目。公共广播电台、电视台不播广告,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与此同时,公共广电媒体也接受企业和受众捐助、高等院校和社会团体的捐款、经办部门的经费等。公共电台和电视台播出一些教育和服务性节目、儿童节目、各种纪录片、严肃音乐等。科教节目如《发现》、 《自然》和儿童节目如《芝麻街》等都获得很好的收视效果。
高雅艺术表演团体往往也很难在市场经济中完全自立。对于这些团体,美国政府也会予以资助,资助额度往往只占其运营经费的5%左右,其余部分靠企业与个人捐助以及市场票房收入。
设立行业协会实现自律
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政府必须高度约束自己的行为,但社会管理和公共利益并不能完全交由市场来处理。于是,各类行业组织应运而生。这些组织一方面以中立的身份出面协调该行业内部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关系,另一方面代表该行业整体协调与社会各界的关系,塑造该行业的整体形象。行业协会的最根本职责是实现行业自律。
例如,美国广告业设立了“广告委员会”,负责为公益事业免费制作广告。每年,各家报纸、杂志和大幅双面印刷品在这些公益广告上的投入约有8亿美元。约有300家非营利性组织要求加入广告委员会。广告委员会从中选择十几家推荐给广告公司,使它们有机会轮流提供广告制作服务。
该委员会的公益广告曾号召民众修复自由女神像,扫除文盲。成功的案例还包括:利用身穿护林员服装的熊的漫画形象号召防止森林火灾、以广告语“头脑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为黑人联合大学筹款等。
美国有很多出版行业协会,如美国出版商协会、美国书商协会、美国大学出版联合会等。这些非营利的法人组织对出版业进行管理,发挥了维权、服务、沟通、公证和监督等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