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新型国家关系典范

时间:2011-06-20 10:51   来源:人民日报
  2001年7月16日,中国和俄罗斯签署了面向新世纪的《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该条约把1996年两国确立的“平等信任、面向21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以及两国“世代友好,永不为敌”的和平思想以法律文件形式固定下来。10年来,中俄关系得到全面深化和发展,两国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日益突出,两国新型国家关系模式在国际舞台上引人注目。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极大地丰富了当今国际关系理论和实践。该条约确立了一种新型的国家关系,即两国关系的基础不以意识形态划线,摒弃冷战期间国家关系不是结盟就是对抗的旧思维。中俄彼此尊重两国人民对各自社会制度的选择,认为每一个主权国家都有自身的历史和文化传统,各国人民有权从本国国情出发,独立自主地选择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模式。中俄在涉及对方主权、安全、发展等核心利益问题以及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理解和支持,坚定支持对方发展振兴。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不以任何国家或集团为遏制对象或潜在敌人。两国在全面发展互利共赢合作关系的同时,也积极发展同世界其他国家的互利合作关系,甚至包括冷战中曾经的对手。两国关系的发展,树立了一个新型国家关系的典范,有助于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新秩序,推动国际关系的民主化。

  中俄新型关系倡导新安全观。当今世界正经历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国际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势头强劲,民族和宗教矛盾引发的局部冲突时有发生,国际恐怖主义严重威胁着地区安全。面对各种新威胁、新挑战,《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倡导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两国反对冷战思维,并缔结军事合作协定,通过在边境地区增加军事互信和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等积极举措,建立起边境安全带和边境贸易带。

  中俄把新安全观成功地引入地区与国际事务中。两国共同谴责和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致力于加强联合国在国际反恐斗争中的主导作用。两国始终主张以对话和非武力方式解决各种冲突和矛盾,反对干涉主权国家内政。在解决伊核、朝核、伊拉克等问题上,中俄密切协作。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中俄共同推动了大规模的联合军事反恐演习,有力地遏制了“三股势力”和各种犯罪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地区安全与稳定。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为新世纪两国关系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法律基础。两国在政治上高度互信,高层交往频繁。两国经贸合作不断向纵深拓展,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中俄携手合作,共同探讨应对措施。2010年中国成为俄罗斯的最大贸易伙伴国,两国贸易额接近600亿美元。两国在投资、金融、高新技术、交通等领域的合作成果丰硕,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更是取得突破性进展,地方合作也日益成为两国经贸合作新的增长点。随着人文领域合作的不断加强,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社会基础进一步巩固,中俄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认知不断加深,两国人民的友谊日渐牢固。

  在隆重庆祝《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10周年之际,中俄两国领导人在莫斯科精心规划未来10年两国关系发展大计,制定了新的发展目标。中俄两国将继续遵循条约的原则和精神,致力于进一步发展平等信任、相互支持、共同繁荣、世代友好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推动国际秩序向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的道路上并肩前行。(陈玉荣)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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