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与中美洲六国日前在布鲁塞尔草签了旨在加强双边贸易合作的全面联系协定(即俗称的“准成员国资格协定”)。在欧盟与第三国的缔约实践中,联系协定是关系最为紧密的协定方式。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马6个中美洲国家既不是欧盟的邻国,也不可能成为欧盟的成员国,双方草签联系协定,足见欧盟对加强与中美洲国家联系的重视。
早在2004年欧盟与中美洲就提出了建立新型联系协定的设想,以取代之前的政治对话与合作协定。双方谈判于2007年正式启动,历时3年多完成。联系协定草签后,将在相关各方正式签字和批准之后尽快付诸实施。新联系协定除继续加强政治对话、发展经贸合作外,还增加了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内容。
回顾欧盟在发展与中美洲国家关系的问题上,也经历了一些“战略转移”。从1984年至2000年,欧盟曾向中美洲提供了共计4.5亿欧元的发展援助,涉及面虽广,但援助效果甚微。2005年11月欧盟通过《欧洲发展共识》,开始将对外援助的目标集中在发展合作上。其中,与中美洲的合作关系重点,转移到了对该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一体化进程的支持。在欧盟方面看来,推动深化中美洲一体化进程,可以创建持久和平;而政治经济环境的稳定又可以吸引更多外国投资进入,带动生产和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巩固该地区市场并推动其参与国际竞争。为此,2007年至2013年欧盟计划对中美洲国家提供7500万欧元发展合作款项,其中有4700万欧元用于巩固中美洲关税同盟及相关政策,2000万欧元用于加强区域一体化的制度建设。
从经济利益讲,中美洲独立的地理位置为欧盟进入北美及南美市场提供了便利,双方在产品市场上也具有很大的互补性。据统计,2010年,欧盟从该地区的进口总额为76亿欧元,主要进口产品是通信、办公设备以及农产品;而对该地区的出口总额为45亿欧元,主要出口产品是机械、交通工具以及化工产品。根据联系协定,双方将会“百分之百地开放工业产品市场”,欧洲的汽车、中美洲的农产品等都将享受优惠政策,这都将促进欧盟对该地区的投资和出口的进一步增长。
总体看来,欧盟与中美洲的联系协定符合其全球贸易的战略目标。去年11月欧盟发布新的全球贸易战略,其中一个内容就是“包容性贸易”,即把贸易和发展挂钩,让发展中国家从贸易中受益。中美洲国家是欧盟发展合作援助的传统受援方之一,欧盟试图通过联系协定,把发展合作、贸易、投资与政治对话有机结合起来。可以说,这是欧盟所谓“规制性力量”向中美洲地区扩张的具体体现。它既输出了欧盟软实力,也进一步挖掘了在美洲地区的市场潜力,同时还提高了发展援助的使用效率,可以说是一举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