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富人为避税而选择“自杀”

时间:2010-08-04 11:02   来源:《中国青年报》

  遗产税法“一年空窗期”的存在,已经带来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戏剧化后果。在2009年年底时,一些濒死的美国富人的家属,曾想方设法地通过人工方法延长富豪的生命,让他们能够垂死挣扎到2010年的“免税时段”,从而让自己分到更多遗产。但情况即将发生变化,遗产税将在2011年卷土重来,最高税率将跃升至55%,对于一笔500万美元的遗产而言,如果死亡时间在2010年12月31日24时之后1分钟,而不是提前两分钟,就要多缴纳200多万美元的遗产税。一些富人为了让亲人分得更多遗产,正考虑抢在2010年年底之前安乐死,从而搭上“免税末班车”。(《广州日报》8月3日)

  美国富人为避税而选择安乐死,是美国人自轻吗?难道美国人不珍重生命吗?中国有句古话就是“生命诚可贵”。既然如此,美国人为何选择自杀来避税呢?在笔者看来,这是美国人遵从法律的可贵素质所致。因为在美国人看来,避税,也要合法诚信,而不是违法。

  中国目前还没有开征遗产税,不知道美国上演的这幕在中国上演会出现什么情况?但是,笔者猜测,如果中国开征遗产税,而且也同美国一样,在征免税规定前后衔接的时间点上,富人们绝不会选择自杀来避税。我不是说中国人就对生命极为重视和珍重,而是说,中国人根本不会把12月31日24时之前之后的时间段不当回事,即使想避税,也会想方设法将死亡时间“操作”在31日24时之前。这就是中国特色的法律遵从。

  美国人选择自杀来捍卫法律的尊严,看上去是对美国法律的极大讽刺,实质上说明了美国人遵从法律的素养,在美国人眼里,即使选择自杀,也不会践踏法律的尊严。相比之下,中国人显然缺少尊重法律的传统,而权大于法的社会现实,也让人们想方设法规避法律从而为自己谋私利,以致知法犯法等现象大行其道,有的甚至不惜造假、钻法律空子。8月1日,财新网援引科技部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官员的话说,至少有五成已通过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是靠虚假材料“操作”上去的,以享受极为优惠的税收减免——这只是中国法律遵从问题的冰山一角。在税收领域,大量的偷逃税款现象存在,利用假发票进行洗钱、逃税的案例也比比皆是。

  中国将依法治国定为治国方针,也执行了将近20年时间,但是,中国人的法律遵从素质,与美国人的法律遵从素质相比,可谓“失之毫厘,相差千里”。于是笔者想,中国发展了这么多年,经济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综合国力也已明显提升,但是,人们的综合素质,特别是遵从法律的民主、诚信素质,是否也要随着国力的提升速度齐头并进一同发展呢?不然,国民素质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到时候经济发展是不是会受到限制,甚至出现国民素质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情况,导致颠覆、抹杀经济发展的成果呢?毕竟,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对作为上层建筑的民主法治建设,我们不能不重视。

编辑:于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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